謝謝大家踴躍的發表,不論對錯都等初步分析出來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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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貨車是否壓雙黃線逆向行駛左轉 除非有行車紀錄器 or 路上監視器有拍到 不然他來個打死不認你們可能也沒轍!

看了樓主貼的圖.........我覺得結果對你們來說可能不會太有利(純粹個人感覺)



搭配上第一篇描述的內容 樓主應該是騎在你弟弟左側前方 你弟弟很明顯也有看到小貨車要左轉

"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你弟弟覺得小貨車有讓你 所以應該也會讓他 於是只有略減速 

小貨車如果因為有看到你所以停頓了一下 沒道理不讓你弟過(除非想賭誰加速快) 

小貨車駕駛的視線會不會是因為你跟你弟保持的距離恰好重疊 而只注意到你而沒注意到你弟!?

由於撞擊點是小貨車的右側後輪 不曉得會不會被認定已經完成轉彎動作 

我想未來應該會需要走到花錢鑑定這條路!



不過老實說 不是直接撞擊而是急煞滑行都還能將車子撞成這樣 這還真的頗難令人相信當時時速60

以上都是假日閒閒的隨意推論 僅供參考!

看到車子的狀況,老實講我也不相信車速只有六七十,若造成樓主不悅請見諒

版上說再多,也都只是看法和建議,還是等警方鑑定吧
有可能,碟煞跟股煞煞車方式不太一樣,加上樓主弟新考到駕照,有可能情急之下左右全煞鎖死噴出去,看估價單跟圖片看起來是自己先倒車滑出去(不過我70噴出去風鏡跟三角台掛掉),看樓主這樣子表速可能70以上
傳產業雜工工作中................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直行車採絕對路權。


超速之情形,非經科學儀器或當事人自承,無法推定有超速.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因超速或應注意而未注意為次因。
無法舉證對方超速且當事人無承認,就等同未超速.

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於黃燈時駛出路口,原則上仍有路權。
這段講的應該是正常紅綠燈號誌的燈號 不過樓主跟他弟弟遇到的是閃黃燈 解釋不曉得一不一樣

k2177906 wrote:
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於黃燈時駛出路口,原則上仍有路權。
有個疑問 我看了上一篇

又到了這篇

都沒人質疑一件事情 小客車 是否有闖紅燈

那邊的號誌燈看起來是沒有左右轉含綠燈的那種
上一篇的內文裡 樓主有寫到........................當時交通號誌是 "閃黃燈"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
有個疑問 我看了上一...(恕刪)
嗯 我知道 只不過我是質疑大家都再說路權怎樣的...

卻沒去質疑說小客車的行為不就是闖紅燈

如果闖紅燈(即閃黃燈) 有什麼好質疑說絕對路權的概念

最近過馬路 也被一輛Ford focus闖紅燈嚇到

這些人都很急一樣 出事都是沒有錢的那一群

沒有錢再急什麼的個性
真要說時速60KM/H的話,應該是已經煞車後以60KM/H撞上比較有可能!
看圖的感覺,小貨車幾乎已經轉彎完成了。
經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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