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間8:30左右
我騎車從轉進紫藤盧旁邊的巷子準備接新生南路
左轉進巷子後前方有台警用機車A行駛在巷子左側,車燈沒開紅藍燈也沒閃
後方也有一台警用機車B跟著我進巷子
因為他在左邊且速度緩慢我就從右邊給他滑過去
結果當我車頭已經滑過警用機車右側一半車身的時候
認真看著右邊空屋的警察叔叔給我狠狠的切過來
8:30分台北已經天黑了,那條巷子路燈也沒很亮
我騎NFT雖然大燈沒有很亮,但是經過的時候應該也是可以照亮兩旁的住家
在黑黑暗暗的小巷子裡也是挺醒目的,接近警察時我也閃了兩次大燈
結果A狠狠地連煞車也沒有就給我切過來,我緊急煞車才剛好停在A車後
結果A連一眼都沒看我直直走進右方的紫藤盧對面的空屋
我就等A走出來告訴他他剛差點撞到我,沒想到走出來還在給我裝瞎
我問他:「我速度不快看到你在執勤速度很慢,也有閃燈示意我要通過,為什麼還無視我直接給我切過來,
害我差點撞車,很危險」
A:「歐你說那件事啊」說完這句連道歉也沒說就準備上車
一旁的B員警也沒有要幫忙道歉的意思,準備走出空屋上機車
我整個就氣到傻在那裡,反而是一旁可能是報警的民眾一直幫員警跟我道歉
報案大叔:「不好意思警察先生是因為空屋裡可能有游民(?!),要找游民所以情況警急(?!),造成
你的危險很抱歉。」
我看兩個警員自顧自的在看天空發呆完全沒有要理我的意思,讓大叔一直跟我道歉也不好意思我就先走了
今天我很不滿的是我體諒他是人民保姆在執勤可能一時沒有注意
我只是要提醒他值勤外必須注意其他用路人,並讓他能給我個道歉
因為今天好險是我碰到,反應夠快可以避免車禍,萬一是媽媽、太太、老先生反應比較慢撞上去怎麼辦
結果他擺明的態度就是,反正沒撞到,我是警察不然你拿我怎辦,一副流氓樣
讓我瞭解原來民眾對於員警的反感全來自於這種老鼠屎
為了其餘良善人民保姆職業形象,以及眾多市民的利益,我認為市民應有舉發不良品的義務
在這裡公佈其單位及警員編號
員警單位:保安大隊 。編號: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