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早上經過台北市錦州街與龍江路口目睹一起機車互撞的車禍
錦州街黃燈,龍江路還是紅燈
但龍江路(南往北)的騎士大概看錦州街黃燈了
就一直往前嚕 一直嚕 嚕過停止線、斑馬線 幾乎要道路中央
這時就被黃燈錦州街東向西的車撞了

騎車開車也有幾年了
每天都能看到有人超過停止線
公車小黃小客車喜歡壓在機車停等區
機車就往斑馬線擠,行人就穿梭在機車間

很奇怪還沒綠燈就越線勢能快幾秒嗎?每次遇到這種人我都會瞪他
尤其小黃佔停等區,我會看看地面、再看看他。只是每個運匠都是別過頭去就是了。
也沒發生什麼實際效果。我想帶手機相機拍下來檢舉,又怕被人打。
指望公權力嗎?我也沒看過警察抓。

先前看過鋪路姊熱心鋪路
我也想用油漆到處在地上寫「越線受罰」但我知道在路上寫字是違法的(用粉筆不知可不可以)
所以小弟想是不是可以自己印T恤,背面寫大字
「互相尊重,不超越停止線」或是「感謝您的良好品德不越線」
或是「多禮讓,不越線」或是「謝謝您,不越線」

我在想是不是機車考照時,那個停止線太窄,讓考過的人都忘了不可以超過它
那建議考場紅綠燈多設幾個如何?
我知道有時停止線離斑馬線是有一段距離,但也不必真的就停到斑馬線邊吧,這樣行人很有壓迫感耶

有沒有版上大大有想法可以改變多數用路人的習慣,不再越線
或者,只是小弟我太龜毛,這點小事不用在意。
我只是希望大家都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用路空間而已。
文章關鍵字
只有被「開罰單」時,他才會記得乖乖的停在「停止線」後面。

PS:停紅燈時,有些汽車、機車,就習慣一點一點的往前移,然後越過了停止線......,誇張一點的,整台車都快越過了路口的中間(((他乾脆就闖紅燈好了))),等到綠燈時,要不就是,不知道綠燈、被後面的叭了,不然,就是龜速前進、要走不走的。
除了超越停止線外這個問題外

夏天一到,很多人根本就是把樹蔭當停等區,機車汽車都有

先前有看過離停止線還很遠,有樹蔭馬上停下(不是靠邊哦是路中央有樹蔭就停),而造成後方追撞

通常都不是第一個偷跑的人撞車

是那種傻傻什麼都不看 , 人家催油門也跟著催的才會

有沒有越過停止線倒是還好 , 不要停在斑馬線擋到行人

不管是搶黃燈還是搶綠燈 , 確定眼睛都有看到 , 狀況OK了再過
acentric7 wrote:
我也想用油漆到處在地上寫「越線受罰」

誰理你?
越線受罰僅在有闖紅燈照相路口以及警察臨檢路口有用


很多人一上路就文盲+色盲了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規定是一回事
一堆部諄守規定的遇到了能怎樣?
只能自己睜大眼睛保持警戒保護好自己
別人白木被撞 活該而已
自己騎車注意安全就好了
上下班尖峰時間
最常看到的就是
別邊黃燈
等待紅燈的地方就開始起跑了
更扯的還有黃燈就衝出去了
撞到那種黃燈,衝出去的真的很倒楣
無緣無故有車跑出來讓你撞....
acentric7 wrote:
小弟今天早上經過台北...(恕刪)


大大提到這種人真的蠻令人討厭的

不過,小弟對於停止線的看法有點不同

應該說,停止線本來就具有警告意義
所以,儘可能在停止線前停車,而不要超過,但不是一定要!

小弟有好幾次正要過線,剛遇到黃燈,因為馬路太大條了,一定過不了
所以急煞停下來,想不過線都很難。
後來覺得硬要停下來太不安全了,之後就儘可能不要超過太多

另外,小弟也很痛恨那些夏天一到就亂停的人,我寧可曬太陽,也不想造成別人的不便
而且,有時忽然停下來,真的很危險
acentric7 wrote:
小弟今天早上經過台北...(恕刪)


這種不停在停止線後面的人真的是一堆

還有就是過馬路的路人不停在紅磚道上,硬是要走下去杵在馬路上

之前老爸就遇過一堆人就這樣被右轉彎的車輛給撞上去
GSX-R1 wrote:
誰理你?
越線受罰僅在有闖紅燈照相路口以及警察臨檢路口有用

很多人一上路就文盲+色盲了

還有當你把行車紀錄器或是拍照的檔案寄去檢舉時有用...

深深的認為其實檢舉交通違規應該跟檢舉亂丟垃圾一樣編列獎金的,
交通違規的數量多,又比亂丟煙蒂或垃圾來的好抓多了
這樣一來保證交通違規的罰單馬上爆量!
檢舉人有糖吃,國庫有進帳,駕駛人變規矩,
我的媽啊跟本狂電目前所有的國家政策!

記得之前新聞有報導過大安區某個里一晚被檢舉了400多件的違規停車,
我記得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大約是600~1200元,吃虧一點算600元好了,
這樣一個晚上下來的罰單收入就高達24萬。
依照法規,交通違規取締的追溯期是3個月,
代表大家可以累機將近三個月的違規照片再一次送出,
讓違規者在不知不覺間一次來個痛快。
如此操作,三個月後一個里的罰單收入可高達2880萬,
這應該是還沒用上每兩小時就可以連續舉發的大決的呢!
最後再擴大計算到全台灣,保守估計放大個1萬倍不為過吧,
這樣算下來,三個月內全台灣交通違規罰單總收入約為2880億。
依照台灣人的劣根性,罰三個月後大家應該會吵鬧一個月,
然後就會去轉移焦點去吵別的事情,大約三個月後應該就會忘記這件事情,
然後單量又會開始多了起來,然後......

這還是只算違規停車的的罰單而已,
如果全國人民都卯起來檢舉交通違規,
那我想大家就無須再擔心勞保健保會不會倒的問題了......
只可惜,我們只有會因為罰單開太多而跳出來抨擊「不合比例原則」的議員,
以及把檢舉者說成是「XX里的全民公敵」的媒體,
以及認為「這種小事不應該開單」的鄉民。
在這些廣大群眾與團體的支持下,
我想我有生之年應該是看不到「交通法規」甚至是「法治」這種東西在台灣落實的一天,
太遺憾了,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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