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騎車(白牌)
在黃虛線路段,只有兩車道、無分快慢
與迴轉轎車發生擦撞,人沒受傷

當時對方從路肩突然切出來(事後有坦承沒看到我)
為了閃避,我往內側閃+煞車 但還是擦撞了..(無跨越車道)


今對方保險公司打來,說 因為我是機車..應要往外側(右)閃
往內側(左)閃我有過失,要我負三成責任...
問題是對方從路肩轉出來..我往右閃一樣會撞上...
但保險員堅持我有錯...但也只有提到我往內閃這點...

問題是...初步分析表不是一個月後才能申請嗎??
我這三成不就對方保險亂喊的??


現在對方的BMW修車要10萬,(門刮傷+斷後照鏡)
車主還在考慮需不需要我負擔...(我還是學生)
我自己的機車 車行報價1萬多.....但還沒修

我現在該如何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還是只好認了...?
別聽保險在亂講
叫他拿初判表出來看,上面就會寫車禍發生的主因跟次因,以及你有沒有責任
至於過失有幾成幾成,那個都是用喊的,根本沒有正式文書會寫誰要負擔幾成
如果他是從路肩出來,就是未禮讓行進車先行,他錯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6條第1項第10款:「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簡單來說,就是他要讓你,而不是你要讓他
如果他沒打方向燈,就可以再加一條,更有理由以此主張你無法及時察覺而避免車禍發生
因為你已經有閃避動作,所以應該可以算已經盡到注意義務


保險公司都很會喊 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說
這幾天要是那邊不舒服 去一下醫院看看 順便開個驗傷單
在拿這個去跟他喊吧 車主就會鼻子摸摸 認了........

RORONORZOLO wrote:
9/30騎車(白牌)...(恕刪)

您的情況我看不太明白
但是以我自身的經驗
我的車禍是件可以從保險公司誣我是 大部責任
到歷經 出庭和交通裁決委員會之後 我完全沒有責任

講責任的時候
會先咬住你
要付錢的時候
先否定是第一步
當然也不是每個保險員都這樣

別人可以考慮要不要對你索賠
你也可以考慮要不要有所動作
不過你的音量大小聲就看你拿得出甚麼東西了
都拿不出來的話
那...
幾成右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別騙別人不知道,他以為他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嗎
別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只會說自己有利的 去 做行車鑑定 等鑑定報告 這才是真的 小弟我以前出車禍 鑑定報告一出來 判對方100%著肇事責任 肇事者還不敢拿判決給自己的保險公司看 還是我拿給保險公司看 保險公司一看 就不說話了 條件就我開 爽 馬上賠償1萬變10萬 最後砍到8萬 我還是有賺 對方保險賠 自己的保險再賠
很正常保險公司常常都這樣,當初我出事對方保險公也都說是我們這邊也有錯,但是等一個月申初步分析表,完全是對方的錯!
你現在可以去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或是去請教有處理過這方面事情的人看看,要不要賠至少也等初步判決書出來再說......
等初步研判分析表吧~
別聽保險公司亂喊~
誰規定機車要往外閃~有閃就不錯了
很明顯是對方車險保額不足,且通常保險賠償金分配都是以平常繳付保險金的一方為主,接著才想到第二保險金分配者(就是你嘍!).

以我的案例: 我直行,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結果撞上了,和解當天對方保險理賠員,想以我機車殘值作理賠,但我當然不想,雖然車輛逼近十年車齡,但實際並不太常騎出門,以殘值理賠跟本就是虧大了,我當然提出我的最低要求,結果理賠員就當場跟對方討論著,依我的要求他得再拿出多少,因為應給付保險金已經用再維修他的車輛多少,而只剩多少可再提用.....
當下我提出的金額並不是很多,所以對方也自己願意先給保險金給付超出之外的金額,以現金先給我,所以和解了.

所以別相信無良理賠員的鬼話,不滿意就不用跟他說了,就算如他說你佔三成責任,或就算你佔七成好了,他還是有絕對過失,那就等告他刑事的過失傷害述訟,看還和不和解,看他還敢不敢說你是錯了多少.....
請問哪一間保險公司的? 明天到期我要避免踩到地雷~ 閃的掉是大幸~ 直接撞上可能要住院吧~ 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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