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賣你車的店家,請他幫忙處理.
2去相同廠牌的其他店家,請他幫忙處理.
3回總公司服務站,請他幫忙處理.
如果你上述流程都跑完了,結果依然漏油,你會?
1摸摸鼻子,繼續騎,無視漏油存在
2繼續上述修車循環
3告機車行
以上我是先選3
不過因為昨天才完成相關訴狀及相片冊,並到法院遞狀,結果告不告的成
我也不知道...
不過因為法律所賦予我的二種權利,即將於3/16日到期(從通知店家漏油開始起算6個月)
因此,為保障自身權利,就趕忙在3/13日提出訴訟並順便行使這個權利.
原本,並沒有想到要跑法院,無奈是店家一副車子賣出已與我何干的消極態度
令我覺得若不找個公權力機關介入,似乎永遠每次去抱怨漏油,店家永遠都是以下理由搪塞:
奇怪,我賣那麼多台你這種車,怎麼只有你有這問題(意思是說你車子到底怎麼騎的)
你要給我們時間檢修呀(真相是車子諒在他店裡2天都沒被檢修)
你可以去申訴,不過光陽那麼大,應該沒用
你都已經回總服務站,你就繼續去那給他修好了
以上個人聽來都是推委卸責之詞,實際去原買車店家處理漏油,每次都是拿抹布擦掉油漬就說
不然你先騎看看好了
因為實在受不了這店家敷衍的態度,於是整理相關契約,照片等資料,先提非訟程序
一來是在告訴店家,你以前的拖字訣失效,二來是要他吐出部分車款
目前靜待非訟程序結果...此時心境有比較不那麼鬱悶一點了
以下為新車剛牽3個月的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