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所列2款規定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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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電話聯絡交通總局,未來如果三線道內側車道取消禁行機車,則會取消該路口兩段式左轉,能直接行駛內側車道左轉
文章關鍵字
兩段式轉彎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不是只是為了應付法律!

現在的O政府,沒建樹就算了,竟然還把好的規定給撤掉..! 可O!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Oh,Sakuru wrote: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恕刪)


不知道大家想表達什麼,我只想說如果汽車都可以停在外側臨時停車.. 公車也要靠站..
那機車的用路權在那裡!! 人家也有繳稅的耶!!

另外一提,重機不給上國道那把稅降回呀,使用者付費咩
日本250cc就可以上高速,德國還有無限速的高速公路,所以可以造就它們的機車汽車產業之發達
你看開放紅黃牌後,國產機車不是開始推新的大cc數產品,試問這是好還是壞
心胸有多大造就成就有多大啦

你有看過死神的眼淚嗎
政府真的要對人民負責的話,就駕照全部都重考吧。
一堆連自己騎的開的車都掌控不好了,就算把全部車道都讓給他們走。
他們也是會自己去撞分隔島的

廢的好,腦殘制度。
如果要持續禁行機車,那應該嚴格限制路肩公車汽車的臨停。
違規就重罰,不然好處占盡還在那邊唉唉叫的汽車駕駛過太爽了。
RMIT.E.E. wrote:兩段式轉彎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不是只是


重機沒在兩段轉是有發生什麼事嗎?

RMIT.E.E. wrote:
兩段式轉彎是對自己的...(恕刪)

直接跟汽車一起排隊左轉到底哪裡危險?現在會危險是因為有禁行機車,導致一些白目機車騎士從慢車道直接左轉,那當然危險啊!!

RMIT.E.E. wrote:
兩段式轉彎是對自己的...(恕刪)

機車直接左轉哪裡不妥?
未來一樣能兩段式左轉阿
覺得在中間等左轉危險或是騎慢車來不及跑到中間車道
又或者是剛好對路不熟+路癡看著地圖發現左轉才是你要去的路段還是能待轉
這有啥好問的??真搞不懂
只是變成沒強制待轉而已
就跟汽機車強制險一樣你要繳或不繳也不會怎樣只是不給你換行照而已
乙烯 wrote:
重機沒在兩段轉是有發...(恕刪)


我記得這區應該是 "250cc以下" 吧?

重機視同汽車當然可轉,我文中有說"重機"嗎? O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RMIT.E.E. wrote:
兩段式轉彎是對自己的...(恕刪)


也好常看到汽車左轉發生車禍,不如汽車也禁止直接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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