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廢棄的陳年偉士牌,該如何找到主人...

對面地下室車庫在整理,三十幾年的老公寓停了一堆老車。

管理員已公告了一整年,很多車還是沒人動。

丟了數台偉士牌出來。

撿了一台90的無牌車,一台150的有牌車。

無牌車已經開始修復。

150有牌的還是想找到主人,買下來過戶。

請問有方法能找到主人嗎?

若找不到主人,這台有牌的Vespa,有正常的管道能變成我的車嗎?

若當初不撿回來,這些車也是被丟到垃圾場。

兩台車,法律上我有權利擁有它們嗎?

謝謝。
法律上你沒有權利擁有它.....

你這樣撿它.就像你路上撿到錢一樣.有侵占的問題.

但是沒有人提出告訴只能說你目前沒事.但是勸你還是不要這樣做.

理論上沒有過戶就不是你的車.找不到主人也不可能有正常管道變成你的車.

digitalwild wrote:
無牌車已經開始修復。(恕刪)




您在沒人同意的情況下已經開始修復?
如果是的話,您其實已經違法.


管理會公告不一定有法定效力
正常的情況好像是通知清潔隊或監理所等單位來貼標公告
超過多久時間後才可當廢棄物來處理
然後再由您去跑一些程序車子購入或帶回
(以上有誤之處歡迎更正)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都被從地下室拉出來準備拿去資源回收。

看這麼多老車實在不忍心...

先拖回來再說。

都是鄰居,應該不太可能會提告。

他若把車要回去,當然得還,絕對比他原本的破車好太多。

無牌的外觀整理中,引擎也在修復。

目前仍無人認領,有牌的已經去監理站問了。
我就掉過兩台偉士牌
一台在中壢火車站附近
一台在以前中壢住處停車位
二十幾年前了
好想找回來…

只是發發牢騷…
如果是贓車...那問題更大 你也無法確定當初停那時沒問題 如果事發 撇都撇不清
管理員公告不具法律效力
有牌的應該是通報管區連絡車主 沒牌連絡環保局.貼貼紙公告...

digitalwild wrote:
對面地下室車庫在整理...(恕刪)

很多偷兒也是在路上撿到很多車,不管有牌沒牌一律都是犯罪.
你的情況也同理,如果你撿回去修復,只有一件事情 修復完成 如果主人告你 你車還回去你還虧了.
所以你還是去找車主人吧,他過戶給你後你就是你的車 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不管有牌無牌 都是要通報廢棄車處理
自行使用是會有法律問題的
無牌你整理要幹嗎 貼牌使用 還不是違法 抓到沒收 貼牌偽造文書罪
有牌 你拿來用 這是甚麼罪 ?
建議樓主可以在想要收購的車子上張貼"收購啟示",請車主看到與您連繫洽談收購事宜。

如果是鄰居看到,也許它不要了,突然發現有人要買,我想車主應該會出現。
有車牌的可以透過警察找看看能不能連絡上車主
或是請管委會出具證明表示這些是閒置待處理的車輛
但是這僅表示你並非竊賊而已,畢竟管委會也不是這些車主的持有人

您說的那些機車也有可能是遭竊後被棄置在你們大樓內的停車場
即使是無牌車,車主有可能是將牌照註銷但是車輛的所有全還是原車主

如果您真的很想要購買那兩輛機車,簡單一些就是在社區張貼公告
或是製作傳單發給所有住戶,看看能不能找到車主進行交易
否則目前的行為真的有如其他版友說的,會涉及侵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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