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想上來請問有相關經驗處理的網友
車禍是本人的女友,對方是未成年少女無照駕駛。

發生事情經過:本人女友在紅綠燈一亮綠燈可通行時即起步出去,對方闖紅燈突然從右方衝出撞到女友機車後尾,當場翻了兩圈而飛出去⋯

當下有目擊者幫忙報警,對方已在筆錄承認是自己肇事闖紅燈,也已被警方開罰無照和闖紅燈罰單。

前兩天有和對方談及保險問題,得知對方機車非該人持有(借來的),而且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家長(母親)態度非常惡劣,完全沒有任何慰問電話,原本我方就是希望把車子修好,還有摔出去的手機維修好,但對方家長卻以有和客戶約好時間無法前來車行,請該
少女協同她表哥來車行協商,當下協商也已經確定隔日會前來付款(機車維修費),結果隔日卻沒來!這讓我方認為真的很不可理喻。

現在想請問的是:
1.是否要先申請由調解委員會,讓對方家長出面談判?意即我方可以堅持立場要求賠償機車、手機、上班請假薪資、精神賠償、車馬費等費用?
2.是否可以請警方辦理告訴、告該未成年少女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謝謝。
文章關鍵字
告訴對方如果不出面處理,就會交由法律來處理..
1.申請由調解委員會,讓對方家長出面談判?
修車的單據,上班請假的薪資,醫療費, 等等相關資料 都準備好.開調解會時再提出賠償的單據...

不用跟對方吵 一切交給法律吧!!不過要有耐心
警察局不是法院......交通事故會開協調會,
協調不成才上法院.....不過我是十幾年前出過車禍才了解,
心情先冷靜下來 好好處理才是對的.
下方有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跟交通事件裁決所的連結 您可以參考一下.
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
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4479&ctNode=7540&mp=108191
交通事件裁決所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3087&ctNode=940&mp=117051
也不是要跟對方吵,因為我方當初的訴求只有修車和修手機。但對方卻不理不睬不見面還打親情牌?(對方母親聽完電話直接拿給其它親戚來代講是什麼情況?)
我不覺得這是尊重對方,想跟對方和解處理的作為!
只是希望給對方的法定代理人一個該負責任的教訓。
只能說
國曆7月從校園裡放出來的東西

農曆七月從陰間理放出來的好兄弟
還要可怕

外加遇到恐龍家長


瘋狂阿軒 wrote:
賠償機車、手機、上班請假薪資、精神賠償、車馬費等費用

精神賠償可能無辦法的 那種很主觀的東西
那些 機車阿 手機阿 物質的東西 和有單據的帳單比較有可能
要要求回復原狀 不要要求新的(可能被用折舊公式計算)

你女友有保險嗎?(騎士險 意外險那些)
你可以打電話像他們詢問
畢竟他們是專業的

瘋狂阿軒 wrote:
是否可以請警方辦理告訴、告該未成年少女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不知道用公共危險罪會不會比較合適(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瘋狂阿軒 wrote:
如標題,想上來請問有...(恕刪)


你女友有受傷嗎? 如沒受傷你要告他刑事甚麼罪?
就過失傷害

刑事逼民事求償

上法院對方父母也跑不了責任

只是你會有得等
直接去驗傷告她過失傷害以刑事逼民事,既然對方沒有和解的誠意那就告他吧

只是ID而已 wrote:
就過失傷害刑事逼民事...(恕刪)


過失傷害罪的前提是人有受傷,如沒受傷哪來的過失傷害罪?
yu_gimmy wrote:
過失傷害罪的前提是人...(恕刪)



........樓上的 天天喔.

翻了兩圈 怎可能沒 擦傷 挫傷 瘀傷 內傷 . 怎可能沒 頭暈想吐 身體不適. 其實這些都只是事實而已.
再說 法律 講究 因果關係 如果不是被撞 手機怎可能 飛出.
不只可以告 傷害 還可以告損毀 只是這行程天曉得要多久 .

滾兩圈還沒事的該叫 鐵雄 還是 魯夫
既然如此沒誠意 那就先 驗傷提告再說了 . .

btw對於這種反應遲緩的人 已刑逼民只是剛好 . 還可以在 超過一點也沒關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