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想上來請問有相關經驗處理的網友
車禍是本人的女友,對方是未成年少女無照駕駛。
發生事情經過:本人女友在紅綠燈一亮綠燈可通行時即起步出去,對方闖紅燈突然從右方衝出撞到女友機車後尾,當場翻了兩圈而飛出去⋯
當下有目擊者幫忙報警,對方已在筆錄承認是自己肇事闖紅燈,也已被警方開罰無照和闖紅燈罰單。
前兩天有和對方談及保險問題,得知對方機車非該人持有(借來的),而且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家長(母親)態度非常惡劣,完全沒有任何慰問電話,原本我方就是希望把車子修好,還有摔出去的手機維修好,但對方家長卻以有和客戶約好時間無法前來車行,請該
少女協同她表哥來車行協商,當下協商也已經確定隔日會前來付款(機車維修費),結果隔日卻沒來!這讓我方認為真的很不可理喻。
現在想請問的是:
1.是否要先申請由調解委員會,讓對方家長出面談判?意即我方可以堅持立場要求賠償機車、手機、上班請假薪資、精神賠償、車馬費等費用?
2.是否可以請警方辦理告訴、告該未成年少女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