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在2014/9/15於台中文心和甘肅路口發生車禍
我騎機車但我沒有2段轉彎 我的燈號是綠燈(但是有5個燈號有也左轉燈) 所以也未依照號誌行駛
就騎內車道直接轉彎 我想問這樣我是全責嗎? 還是3.7或8.2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車禮讓小車 這2點有用嗎? 和解的時候.
對方也是綠燈 對方車是租的 那會很難和解嗎?
還有機車維修(用雕的)會有後續問題嗎? 有傷到骨架.三角台 很多 很多!
我的是AEON ES150 那台中那一間維修比較公道 又修的不錯的?
謝謝各位大大
照片傳不上去 可以私底下給 謝謝
但車禍談的多半不外乎 號誌.路權.直行車大於轉彎(但並非直行車是完全優勢…但多半直行路權比較大)
大車禮讓小車法規可能有糢糊地帶
多半判決不外乎 可能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
但版主可能站不住腳…
因為您直接左轉 法律規定白牌就要兩段式待轉(有標示.路標.號誌.內側禁行機車)
對方行駛方向不清楚 不便繼續說下去
主要原因可能版主要負擔較大
至於撞到對方租賃車 這點我可能比較清楚
您的車損大可比較不擔心 租賃車多半保全險
車損 財損 大概都有賠到
只要有醫療收據 車損估價 其他(衣服.手機有收據都可)
這些你多半可以實報實領
但肇事主因 為您的話 保險可能只會賠償三成或不賠頂多負擔醫療
而您可能看 機車有無加保 第三責任險 沒有的話相信這次經驗應該會記得投保了
車損一定要陪
對方受傷 要賠
對方工作損失要陪
車行車輛 不能營業一定賠很大一天少則兩千(這部分可以討論
大概以上這樣了 馬路如虎口 小心為上上策
有錯請糾正
KLJ阿翰 wrote:
如題 我在2014...(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