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媽媽在家裡附近從事送報的工作
在清晨工作時因逆向撞上一位婦人
當下雖然沒有明顯外傷 但是婦人有倒地
婦人是媽媽的十多年的客戶
當下因是我們不對
媽媽跟婦人表示我們會負責
並拿了兩千元給婦人
請對方後續有問題再跟她聯絡
<<但是整個事件沒有請警察到場處理>>
媽媽自己也知道 車禍一定要請警察到現場
可能當下是自己不對 所以心裡緊張也慌了
想趕快把事情解決 就變成這個錯誤
後續媽媽有碰到對方時
就會詢問一下有沒有其他後遺症或是酸痛
我也請媽媽帶水果給婦人 表達我們的歉意
過了約一個星期 婦人在路上碰到媽媽
反應因為陸陸續續需要掛號
請我們負擔掛號費 我們再補了一千元給她
鄰居看到後把媽媽拉到旁邊說話
(內容大致上是婦人其實隔幾天就上市場工作 看起來沒事了 怎麼還要掛號費)
我也安慰她 是我們不對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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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過了約一個半月以上
今天婦人告訴媽媽
【【【 請媽媽找時間跟她兒子談 】】】
並且順便說明兒子在法院工作
媽媽回來後低落告訴我這件事情
其實我真的有點理智線爆炸
賠償部分我們從沒要求對方要拿收據
中間婦人有提到賠償不夠時
也是直接補上
如果這段時間 身體覺得有哪裡有異樣
可以告訴我們 絕對不會推託不處理
但是提兒子在法院工作這種方式
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再請版友幫忙我們
我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