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前幾日出保維修,回來後發現里程多了100多公里,
所以把行車紀錄器抓出來看,
我的機車送到原本購買的車行維修,
車行再轉運(用貨車載)到原廠地區營業所出保維修,
時間3天,看了一下行車紀錄器檔案第一天無影像應該是在修車,
第二天被騎回去放在某大學停車場,
第三天被騎回某人家(員工)?
請問這樣大家覺得合理嗎?
如果試車是從車行出發結束也是回到車行我是可以接受,
但是卻是被騎著趴趴走.....
----------------補充說明-----------------------
送修時有3格油 (油箱滿是6格 6.8L)
到車行牽車回來 剩最後一個用閃的並顯示加油符號
因為我有紀錄油耗一公升約跑40KM,
所以3格至少保守估計可以跑90-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