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險有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只能啞巴吃黃蓮

今天開開心心騎車出遊,結果遇到逆向超車硬逼讓路的四輪,算準機車不敢跟他撞才敢這樣
路段是單向雙線道路
地上標線是雙黃線後變黃虛線,回家看影片時發現他在雙黃線時就已經衝出來了
看到對象是機車,不但不減速退回原車道,反而加速往前逼讓道
真的是嚇死我的毛
下圖為示意圖

逆向超車 硬逼讓路


請問這種行為除了檢舉雙黃線超車外,還有可以檢舉什麼重罰他?
如果今天對向是砂石車,保證這種人乖乖退回原車道
R Y wrote:
好險有裝行車紀錄器...(恕刪)


檢舉 不然就開砂石車

你也可以不讓 這是我的路權我為什麼要讓

給我滾回去 不過可能會 蹦

我自己是會迴避這種事情

不然就是騎貴一點的車 保險保好飽滿
算好距離
伸出你的左手
瞄準它的後照鏡
穩住車身及龍頭
就這樣等它來撞
然後再停車報警告他傷害
記得要帶手套不要空手

R Y wrote:
好險有裝行車紀錄器...(恕刪)


確定他有看到你還衝的話
可以告他意圖蓄意殺人

R Y wrote:
好險有裝行車紀錄器...(恕刪)


只想問可以檢舉什麼?

R Y wrote:
只想問可以檢舉什麼...(恕刪)


要看你的影片有多嚴重.如果是那種一付就是要你讓...你不讓就是撞的情況
其實是符合逼車條件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yms27 wrote:
要看你的影片有多嚴...(恕刪)


感謝提供資訊
剛剛又看了一次影片 的確符合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逆向行駛,跟違規超車 這兩項
記得分開送,一天送一項
然後要強調很危險
逼車不會成立啦~~
我也遇過一樣的事!我的更扯,完全是四輪雙黃線高速逆超!而且還是非常突然的衝出來,我跟前方的機車都嚇的急煞到後輪都打滑了...他大爺的完全沒想要停下來的意思!剩沒幾公尺我趕緊吹油門右閃=..=才閃過,前一輛機車應該是不爽馬上回頭去追,我要上班只能摸摸鼻子認了,不過也是因為這件事才下定決心要裝行車紀錄器...
R Y wrote:
只想問可以檢舉什麼...(恕刪)


你只需要把影片跟經過情形描述一下,

上傳到相關單位的網站去,

要檢舉甚麼項目是承辦的交警要做的事情,

你不用擔心。

難道你不說要檢舉他逆向行駛,

交警就不會罰他這一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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