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險有裝行車紀錄器 不然只能啞巴吃黃蓮今天開開心心騎車出遊,結果遇到逆向超車硬逼讓路的四輪,算準機車不敢跟他撞才敢這樣路段是單向雙線道路地上標線是雙黃線後變黃虛線,回家看影片時發現他在雙黃線時就已經衝出來了看到對象是機車,不但不減速退回原車道,反而加速往前逼讓道真的是嚇死我的毛下圖為示意圖請問這種行為除了檢舉雙黃線超車外,還有可以檢舉什麼重罰他?如果今天對向是砂石車,保證這種人乖乖退回原車道
R Y wrote:只想問可以檢舉什麼...(恕刪) 要看你的影片有多嚴重.如果是那種一付就是要你讓...你不讓就是撞的情況其實是符合逼車條件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我也遇過一樣的事!我的更扯,完全是四輪雙黃線高速逆超!而且還是非常突然的衝出來,我跟前方的機車都嚇的急煞到後輪都打滑了...他大爺的完全沒想要停下來的意思!剩沒幾公尺我趕緊吹油門右閃=..=才閃過,前一輛機車應該是不爽馬上回頭去追,我要上班只能摸摸鼻子認了,不過也是因為這件事才下定決心要裝行車紀錄器...
R Y wrote:只想問可以檢舉什麼...(恕刪) 你只需要把影片跟經過情形描述一下,上傳到相關單位的網站去,要檢舉甚麼項目是承辦的交警要做的事情,你不用擔心。難道你不說要檢舉他逆向行駛,交警就不會罰他這一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