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財團法人車兩安全審驗中心發布的資訊,未來新車安全審驗時,大牌角度僅可後方40度或者向內15度,且不得有旋轉角度,目前草案內容僅規範新送驗大型及普通重型機車,而目前已通過安審的使用中車輛,交通部擬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車牌懸掛規範,所以向後40度、向內15度是否會是未來執法單位的檢驗標準,目前尚未有定論。

不過其實法怎麼定不是問題,問題是第一線執法單位經常自由發揮,擴大解釋法條,這一現象不只會在路邊攔檢出現,把車送進監理機關同樣會遇到公務員「我說了算」的狀況,許多車友就是這樣被員警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強扣車牌,如果新法真的如期於明年七月上線,車友們要擔心的可能不是自己的原廠牌架角度會不會太翹違規,而是警察會不會在斜坡上拿出手機測量,接著說你大牌超過40度然後扣你車罰你三萬六,畢竟法規一直定,但怎麼執行卻很少搞得定。
我是大K,我們下次見。
感謝分享&介紹,法規是一回事,執法人員又是一回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