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7基隆路與辛亥路交叉口肇事逃逸
我在等紅綠燈,背後面的的阿杯追撞我,他幫我扶車說會賠我。
我報警時他趁機逃逸,只能說當買個經驗,我只有拍肇事現場沒拍也沒記車牌,警察來了之後跟我說基隆路上並沒有攝影機,就算有也只是拍車流用的解析度低不可能看到車牌,結論就是自己負擔損失。
人沒事就好,錢可以再賺。
警察說:發生車禍先記車牌要緊,別相信名片,別相信路口有攝影機,相信自己的眼睛才是,你人沒事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萬一身體有了問題造成下半輩子的不方便那才真的嘔氣。
如果當時你在現場正好你又記了他的(檔車)車牌,請PM我,謝謝!
肇事現場如下

圖中即為肇事者&肇事者的車(檔車)!
dougmichelle2001之正確肇事處理程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678886&m=f
祝大家行車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