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悠品村大大提供正確的規定事項:
大型重型機車開放行駛快速公(道)路規定事項
自本年7月1日後,大型重型機車(指排氣量超過250CC)在一般道路原則開放行駛內側「禁行機車」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即不需要二段式左轉),但不可行駛機車專用道及機車優先道、不可同車道併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配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另現行快速公(道)路已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路段,均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均得進入及行駛,請全天開亮頭燈,大型重型機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處罰,亦比照小型車之裁罰基準辦理。必須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

更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安全須知及詳細開放行駛路段範圍,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168.motc.gov.tw)查詢。
更新日期:102年7月9日
來源: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45744&ctNode=1395

以下為舊文章~以下為舊文章~以下為舊文章~以下為舊文章~以下為舊文章~以下為舊文章:

「汽缸總排氣量250CC 以上、未滿550CC 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停放於機車停車位。

「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

以上文句節至http://202.39.131.142/web_law/s.php?soid=15346

依照小弟對於"應",這字的認知,其相當於應該之意,簡言之就是:
「汽缸總排氣量250CC 以上、未滿550CC 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還是一定要停放於機車停車位。

然而"得",這個字,小弟得認知是"可以,能夠"之意,故其文小弟認為應該為以下之意:
「汽缸總排氣量550CC 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於路外停車場停車,可以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

總上所述,對於黃牌重車車主在停車時,"必須要停放在機車格內";而紅牌重車則是"能夠選擇是否需要"停放在汽車格內。

姑且先不討論停車費或停放在機車格中會遭受攻擊,又或是停放在汽車格內會被搬動等問題。

根據字面上的文字意義來解讀,今天黃、紅牌重車雖然路權都比照小型汽車,但是停車方面似乎也沒有限制、規定一定也要比照小型汽車?!而且,黃牌重車反而還是局限於只能停放在機車格內?!

另外補充,也許會有網友認為這是月經文、廢文等,也有可能說以上是針對台中市政府的一個回應,各縣市仍照各地方政府規定辦理,在這鑽牛角尖沒有意義...不過有時候真的就是單純想要知道其他的看法而以...


文章關鍵字
版主的論點是正確的,得字跟應字的解釋是用於法律或其他相關法規的字義解釋,但對於台灣人民個人覺得好像不太適用,認識越多,拘束也越多
jack585815 wrote:
「汽缸總排氣量250...(恕刪)


這就是台灣立法法規之名詞的『神之論』

立法還要請大法官解釋,但大法官之解釋往往也是不了了之



不覺的很可笑嗎?


法條像是『經文』還需法師講解授業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你那篇文章 過期了吧....不要誤導大家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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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本市大型重型機車(紅牌、黃牌)停車方式說明如下:
1.路外停車場部分:開放大型重型機車進入汽車停車場停放;另機械停車場考量操作安全問題,不予開放。
2.路邊停車場部分:開放汽車位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則依規定停放於機車停車格。


點閱: 749
資料更新: 2013/6/7 14:29
資料檢視: 2013/6/7 14:29

資料維護: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來源:http://www.pma.taipei.gov.tw/ct.asp?xItem=50281960&ctNode=13053&mp=11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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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開放行駛快速公(道)路規定事項

自本年7月1日後,大型重型機車(指排氣量超過250CC)在一般道路原則開放行駛內側「禁行機車」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即不需要二段式左轉),但不可行駛機車專用道及機車優先道、不可同車道併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配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另必須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

現行快速公(道)路已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路段,均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均得進入及行駛,請全天開亮頭燈,大型重型機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處罰,亦比照小型車之裁罰基準辦理。

更多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安全須知及詳細開放行駛路段範圍,可至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168.motc.gov.tw)查詢。
更新日期:102年7月9日

來源: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45744&ctNode=1395
法,就是法,法不一定貼近現實生活!!!
例罰金是用"銀元"…不是用新台幣…也用了一百年了…為何還不修正罰款的幣別是"新台幣"呢?
民法的追償…其法定利率(利息)是5%年利率…試問現在那找到的5%這麼高的利息呀?
但法就是不修!!!
"得","應"兩字如何解釋,也不試用民間的用字法!!!
到是發文大,可用教育部"公告的字典"來向交通部問呀!!(為何交通部可不聽教育部的)
哇~樓主又被打臉了....


jack585815 wrote:
「汽缸總排氣量250...(恕刪)
你還在撥接嗎???

交通部 97.02.05

辛苦你花了那麼多時間打一篇廢文~

還畫了一堆重點跟筆記 (拍拍


jack585815 wrote:
「汽缸總排氣量250...(恕刪)
小弟不才,沒有去仔細留意發佈時間!!!下次發文前會再好好得請教大神後再來~~~

只是因為這個疑問一直存在小弟腦海中的某個角落.....當平常發呆過頭時就會閃過一下...但是卻沒有好好得去解決這個問題!!

昨天也是洗澡時突然又閃過這個疑問

稍微看看大神的資料後就上來01發文了

不過至少小弟對於字面上意義的認知,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問題

只是我.......

真得很對不起大家把時間浪費在我這邊


jack585815 wrote:
小弟不才,沒有去仔細...(恕刪)


所以您1F的文要不要UPDATE一下....

不然等會重車車主停機車格被罰款... 算你的喔...XD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portnoybest wrote:
所以您1F的文要不要...(恕刪)


感謝提醒,已做更正!!避免其他混淆其他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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