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ofish wrote:
說的太好了........(恕刪)
馬上買聯結車頭不掛尾.
當代步車.



bvmbmb wrote:
白底綠字,哪來的邏輯?辨識效果很差吧?
一張沒路用、流於形式的駕照能騎到550,是嫌飆車毛頭小子不夠多?
我愛大牛 wrote:
本人也是贊成黃牌可以上快速道路,但真的交通部不開放也是有他的道理,那就是國人守法的觀念太差,到時事故太多時又會受百姓的平及(為何要開放機車可行駛快車道呢),記得剛試辦重機可上快速道路時,那時也常聽到汽車與中車爭道還是在某路段又有重車事故,真的重車的事故比例太高了
若要開放高速或快速公路,大部分的人應該先改改守法的觀念(這是任何駕駛多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