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依法繳稅,驗車,考照,享有交通法規給與的路權,也依法接受管理及罰則。即使有再多的三寶五寶什麼的,也只能透過取締來改善。但我們無法也不會因為道路上的意外,而禁止汽車上路。
同樣的, 大型重型機車依法繳稅,考照, 依法接受管理及罰則,卻無法享有交通法規給與的路權,立法三讀通過的法規卻不執行。
重機違規,政府是不是應該依法加強宣導及取締,就像多年前因為機車意外造成頭部撞擊的死亡率太高而強制戴安全帽,現在不是成為騎士的必要裝備了嗎?
政府的角色本應教育,規劃與管理這些使用者,但目前僅是以容易傷亡等模糊的理由,從來沒看見數據報告,也不教育人民,讓百姓為捍衛自身的權益而互相攻擊,這種內耗,真是台灣一直存在最大的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