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違規,大家都舉不完...沒意義啦,重點是四輪車在爭取路權嗎?明明就是重機在爭取路權,自已要人家來放大檢視你們,那表現好一點做做樣子給人看?都做不到?,還好意思講路權,還好意思講四輪車也會違規阿<--難道我們會不知道嗎?sonofgod123 wrote:拜託有料一點https...(恕刪)
jason 567 wrote:版上有人PO過 「自行試辦」上國道的行車紀錄影片看似好規距,不龜速在內側、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但...那只有2分鐘的時間 至少10次變換車道。一直超中、外側車。真的跟在市區小蜜蜂鑽來鑽去沒兩樣。若是如此,試辦得宜,我認為也是「重型機車」的白牌機車也可以上國道。沒理由獨厚大型重型機車 奇怪了,遵守限速遇到前方車龜速卻不能換車道?重機比較短需要的空間也比較小,比起汽車來說有更多可以變換車道的機會平常在國道上看車還不是很多車變來變去,但又怎樣一次只跨一道,遵守限速那就沒問題了
連假國道上一定會有連環追撞的事故發生, 但通常只是車子的硬體上財產損害賠償,很容易就可以處理。若是中間夾著一台重機的話,七八成以上是A1的事故,後面追撞的車子就會按在心裏吧。在高速公路上切換車道,就算經驗再多,也有時會難以注意到最內車道及最外車道同時切至中間車道的情形。通常發現時,都是是各切至一半了,此時才能再穩定的回原車道來理讓。我要說的是, 重機的體積實在是太小,以及太過靈活以至於有其不可預測性。我是可以接受重機上高速公路,但建議法規要修正一下刑事民事的罰則。沒人喜歡有事故發生,更不想要有A1的事故。但是重機在高速公路有個不小心通常是A1了。建議修正這部份A1的責任應由重機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