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淺談個人想法


TaipeiKing wrote:
您的小學老師沒教過什麼是"比喻"嗎?
我當然知道現在沒禁止行人上馬路, 需要您來點醒?

我只是想比喻, 這種無厘頭的生死狀主張, 所帶給重機騎士的感受
而經過您的這番指點, 讓我瞭解到, 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智商



修改"應注意未注意" 這個很多重機騎士都同意啊
很多重機騎士應該都感到很開心,因為可以開心上國道,不會有汽車駕駛反對


TaipeiKing wrote:
高速公路上, 重機騎士滑倒, 被後車追撞, 後車不應負責 (因為現在不能走)
一般道路上, 重機騎士滑倒, 被後車追撞, 後車應該負責 (因為現在可以走


大家也可起草一般道路的鴨肉免責草案啊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需要更多睡眠 wrote:
再來你所謂鬼島條例不外乎就是應注意且能注意而未注意
前方有事故就是純看安全距離,這就不多說了;
就假設你在中線好了,你覺得一個騎士在外線騎得好端端的,就突然飛到你車前,可能嗎?
在騎士沒有違規的情況下,要能夠跑到你的車前讓你碾或是側面撞上你,必須要:
1.騎士的右方又有一台車直接大力側撞他,導致整輛車往左偏撞上你。這責任在誰?
2.騎士的右方有一台車攔腰撞上他,導致人車分離,騎士飛過來。國道上會有高速行駛的橫向來車?
3.後方車輛以超高速追撞騎士,導致連人帶車往斜前方飛出。這責任在誰?且更大機率是騎士到頭栽被捲到引擎蓋下...
4.前方有車輛逆向行駛把騎士撞到倒飛。國道上確實會有逆向,但不會撞到倒飛...騎士會前空翻
5.騎士被大車刷卡擦撞導致人車分離飛出。其實這個幻想最無稽,從後擦撞99.9%是會倒向擦撞車的方向
以上情況哪一個求償對象會是你?可複選。

騎士違規就更單純了
行車紀錄器指證有立刻反應但仍撞上、無法反應,零肇責就算對方掛了也民刑事免賠,有一口氣吊著的話你還能要車損
帝王條款是在一般道路情況複雜、又沒影響證明自己完全無肇責情況下的產物
汽機車車禍結果汽車0肇責的情況不是沒有、甚至有人被鑑定3/7去申訴之後改0肇責
難就難在真正做到保持距離、注意環境、無侵犯路權,這些就是我說的"責任"


請支持國道鴨肉免責

就不會有這些模糊空間難以鑑定難以澄清的狀況 又勞民傷財耗時耗力

沒吃過這條虧的人士不會理解這條法律事根本不管路權的,只管你能否"注意",且能否注意的標準,不是操之在你

人家認為你可以注意但未注意,你就準備一輩子痛苦了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請支持國道鴨肉免責
噗哈哈XDDDDDD

你們知道大型重機可走快速道路幾年了嗎?
從2007年到現在,
九年了
九年了耶

我也開車快十年了,
阿怎麼沒聽有人說要快速道路鴨肉免責?
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又不一樣了?

你們開車從 "快速道路接上國道"那瞬間,
就從好放鬆變成,好緊張.好緊張嗎XD

九年了,快速道路血流成河了嗎?
很有事耶你們,下限到底有多深

噗哈哈XDD


偷懶併排違停貪方便,侵害後方摩托車,停得那麼爽,
人家開放路權就一直妄想會鴨肉

這種保護與生俱來的既得利益嘴臉 真是噁心
null
zcs0125 wrote:
請支持國道鴨肉免責
噗哈哈XDDDDDD

你們知道大型重機可走快速道路幾年了嗎?
從2007年到現在,
九年了
九年了耶

我也開車快十年了,
阿怎麼沒聽有人說要快速道路鴨肉免責?
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又不一樣了?

你們開車從 "快速道路接上國道"那瞬間,
就從好放鬆變成,好緊張.好緊張嗎XD

九年了,快速道路血流成河了嗎?
很有事耶你們,下限到底有多深

噗哈哈XDD


偷懶併排違停貪方便,侵害後方摩托車,停得那麼爽,
人家開放路權就一直妄想會鴨肉

這種保護與生俱來的既得利益嘴臉 真是噁心..(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車況完全不同
否則道路分級是分假的啊
交通部分好玩的?
還特地成立國道警察局
如果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一樣,有必要這麼勞師動眾?

每天上班時間聽一下警廣
高速公路幾乎天天有事故
快速道路怎都沒有?
每隔一陣子新聞都看的到高速公路連環車禍
快速道路怎麼沒有?
zcs0125 wrote:
請支持國道鴨肉免責
噗哈哈XDDDDDD

你們知道大型重機可走快速道路幾年了嗎?
從2007年到現在,
九年了
九年了耶

我也開車快十年了,
阿怎麼沒聽有人說要快速道路鴨肉免責?
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又不一樣了?

你們開車從 "快速道路接上國道"那瞬間,
就從好放鬆變成,好緊張.好緊張嗎XD

九年了,快速道路血流成河了嗎?
很有事耶你們,下限到底有多深

噗哈哈XDD


偷懶併排違停貪方便,侵害後方摩托車,停得那麼爽,
人家開放路權就一直妄想會鴨肉

這種保護與生俱來的既得利益嘴臉 真是噁心


歐 快車道偶也支持歐 (另一版也有提及)
平面道路偶也支持,不過畢竟有路況的差異 (另一版也有提及)

所以主要針對國道

另這根本不是保護既得利益者,這是幫重機爭取權益,降低及化解反對的阻力
支持國道鴨肉免責,對於重機騎士根本沒有任何損失,你們開心上國道,偶們不用擔心的鴨肉

自行看偶建議的草案,根本對重機騎士沒有任何影響,若是意外造成如噴飛到其他車道被汽車壓到,您也不會希望家屬對無辜的汽車駕駛求償吧?

像夜晚不慎意外躺在沒有路燈時速110的國道上被汽車壓到,您也不會希望家屬對無辜的汽車駕駛求償吧?


請自看偶的草案內容,有建議歡迎提出來修改

國道壓肉 (不限重機騎士,壓到汽車駕駛亦同)免責草案 wrote:

國道壓肉免責草案

1. 依全年日落時間,日落前一小時無特殊狀況,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有責
除外,雨霧路段一律無責

2. 依全年日出時間,日出後三小時內,車道前方既成意外事實的鴨肉無責

3. 任何突然橫跨車道噴飛鴨肉無責

4. 任何後方、左右方、上方、下方,只要非車道前方的既成意外事實,鴨肉一律無責

5. 隧道內任何壓肉情況無責 (可議)

6. 前方車道行駛間的重機突發意外人車分離後保持在原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鴨肉有責
除外,日落後免責,因前方重機突然摔車,可能黑到看不到小小的車尾燈

7. 其他事項待補充



為什麼要支持國道鴨肉免責

別擔心,同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後車撞前面重機或鴨肉一樣有責

沒事不要躺在國道上,尤其是夜晚

重機騎上有想過夜晚上國道該穿什麼服裝嗎?

國道工程工務警務人員是除外歐,因為他們會有防護SOP

重機發生事故,騎士會拿三角警示牌於後方100公尺處嗎?

同樣訴求廢除國道事故要擺警告標誌 (人都發生事故,還要往後跑100M ?)
真是開了眼界

如果要這樣搞....那各式各樣的車輛也應該要簽這個"生死狀"...

要知一車還有一車大

以後聯結車、砂石車、遊覽車在高速公路上,路況正常下,油門就踩著不放就對了
只要前方比它小的車輛因任何原因偏離車道(比如說爆胎),忽然飄移到該車輛的前方,
輾過去就對了,在合理範圍內不用作任何閃避動作....
也不用作任何可能可以避免更大傷亡的可能動作....

很多聯結車,為什麼"凹甘蔗"?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的確很廢....
但為什麼都在討論極端的狀況?
你難道希望你的車輛出狀況的時候,後方的車輛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輾過嗎?
如果你不希望這樣,為什麼反過來要求機車騎士要簽這個?

假設還沒發生的事情,一定會發生?
這倒是挺妙的....

當年的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也是一堆假設,結果呢?

那是不是也可以假設:
台灣的道路設計,2000 c.c.以下的轎車已可應付。更高c.c.的轎車,多餘的馬力,可能會造成超速疑慮,釀成重大車禍,所以應該禁止販售。

車輛不會自己跑到路上去(目前啦,以後可能會有無人駕駛車),是使用的人造成問題.....

alesiX wrote:
真是開了眼界

如果要這樣搞....那各式各樣的車輛也應該要簽這個"生死狀"...

要知一車還有一車大

以後聯結車、砂石車、遊覽車在高速公路上,路況正常下,油門就踩著不放就對了
只要前方比它小的車輛因任何原因偏離車道(比如說爆胎),忽然飄移到該車輛的前方,
輾過去就對了,在合理範圍內不用作任何閃避動作....
也不用作任何可能可以避免更大傷亡的可能動作....

很多聯結車,為什麼"凹甘蔗"?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的確很廢....
但為什麼都在討論極端的狀況?
你難道希望你的車輛出狀況的時候,後方的車輛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輾過嗎?
如果你不希望這樣,為什麼反過來要求機車騎士要簽這個?

假設還沒發生的事情,一定會發生?
這倒是挺妙的....

當年的高架道路、快速道路也是一堆假設,結果呢?

那是不是也可以假設:
台灣的道路設計,2000 c.c.以下的轎車已可應付。更高c.c.的轎車,多餘的馬力,可能會造成超速疑慮,釀成重大車禍,所以應該禁止販售。

車輛不會自己跑到路上去(目前啦,以後可能會有無人駕駛車),是使用的人造成問題........(恕刪)


鐵包肉 跟 肉包鐵 還是差很多
若在時速110的情況下遇到前方忽然的事故,立刻正常剎車能讓時速降到70以下(大型車速限更低)
若是撞到鐵包肉我想人應該不會有大礙,要告刑事還不一定告得了
(一般市區車禍來說時速60~70撞到鐵包肉應該也沒有發生什麼重大傷亡的吧?)
但在高速公路油門不放直接時速110撞上,人員必定傷亡
所以針對汽車這部分應注意未注意條款就有爭議了
只要有踩剎車減速就能避掉大部分的傷亡

而遇到肉包鐵
除非能定點急停,否則就算時速降到50以下還是一樣鴨肉
更別說晚上人躺在路上連看都看不到,怎麼剎車?
且完全不用懷疑,絕對構成刑事起訴了

BAGGI0 wrote:
鐵包肉 跟 肉包鐵...(恕刪)


你要不要去youtube上找找看....

遇到大車,前面的一般汽車就像紙糊的一樣....
整個被扯爛掉,變成廢鐵....

一樣是鴨肉...不過是放在罐頭裡的鴨肉

那大車是不是要叫一般汽車駕駛也簽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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