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別再討論重機駕駛道德了

cp296944 wrote:
..........
ps....小弟是一個買不起重機的學生~可能我的言論不太周全...........

可是你說的是事實
本來就應該是這樣
重機也只是一種交通工具
沒有必要用放大鏡...........甚至是顯微鏡
去檢視駕駛人的道德

可惜...........官員跟很多人都是開車的既得利益者
在利益面前就把自己的良知跟智慧降低到只有樓主的10%以下

洗巴拉 wrote:
看了你的文章,感覺你好像在說騎重機可以不用考慮駕駛道德...(恕刪)

沒有人這麼說
只是覺得沒有必要這樣放大檢視重機騎士的一舉一動
如果真要按此標準來考慮重機是不是要開放路權
那麼在台灣
小綿羊不能有路權(本來就沒有)
汽車也不能有路權
卡車也不能有路權
公車也不能有路權
因為以上交通工具都有很多駕駛會亂衝亂鑽
如果大家都可以放過或習慣已上駕駛的行為
那麼為什麼獨獨要用高標準去檢視重機路權的合理性
重機的危險性有高於其他車輛嗎?

同樣速度角度下,小綿羊跟重機撞到人的受傷程度不一樣

有事故發生時,一般道路和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所引發的後續事故更不一樣
orea2004 wrote:
那麼為什麼獨獨要用高標準去檢視重機路權的合理性
重機的危險性有高於其他車輛嗎?
...(恕刪)


我們不談道德標準,但危險性高是絕對的。

許緯倫 案 的駕駛只有輕傷,追撞車輛的駕駛根本沒事,胡市長 案 只有夫人受到重傷,其他全部的人都幾乎沒事。其他高速公路上常見的追撞、擦撞事故(真的很常見),通常都是車輛受損人沒事。其他輾過貓狗之類的更是不計其數。

法律規範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您不談當然可以,只是人人都遵守規範的事故比率會低一些,人人都不遵守規範時發生事故的比率高一點罷了。

發生事故之後的嚴重程度,機車按照常理估計應該比汽車嚴重。

路權並非基本人權,本來就是可以討論的,並不像您所說的這麼不堪。
但是這是在人為意外非刻意的情況下, 有些地方禁行某些車輛是因為機械因素而造成的危險...
我們都要考駕照,駕照就是合格駕駛的証明,理應上路是安全的...
所以如果要以危險性來當依據,那禁的可多了... 不只高快.. 省縣鄉道都該禁,不只機車了,腳踏車的防護性也不足,行人也是......

目前交通會有此狀況,無非是教育和執法層面出了問題...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rebels wrote:
我們不談道德標準,但...(恕刪)


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反對騎機車比較危險

但是這代表開車的人不應該注意路況跟小心駕駛嗎?
就算沒有機車在路上也應該是要小心注意吧,對於已經會專心駕駛的人來說應該沒有什麼差別,
會有明顯被侵犯感覺的應該是平常亂開開習慣的駕駛居多,本來可以打瞌睡的現在會出人命,
本來可以亂換車道的現在也會出人命,不抗議才奇怪...

有人說大車小車的問題,既然說視同汽車辦理,在這些路段發生意外,需要交通裁決的時候當然也是視同汽車,
有爭議的話應該去抗議裁決單位而不是抗議重機吧?更何況試辦兩年多到現在也都還沒有高快速公路的
重機肇事官方紀錄,現在就開始唱衰也實在有欠公允。

我認為開放初期至少半年的時間,交通警力應該在新開放地區加強監視勤務,不只是取締危險駕駛的機車,
更應該取締那些帶有攻擊性的汽車駕駛。畢竟這麼多年沒有在這些路段看到機車,會有什麼意料外行為誰都難說。
ataidx wrote:
不只機車了,腳踏車的防護性也不足,行人也是.........(恕刪)


謝謝您舉例,所以有機車專用道、人行道、天橋、慢車道、自行車道等等的設計。

clive wrote:
叫一台橘牛只能開100公里,情何以堪阿?

???

不一樣嗎?
隔壁的只要有人是開好車的,大家一片擁戴之聲,
還會紛紛發出好羨慕,買不起,八拉八拉之類的。

43

當然超速的,這自然就是在這篇要討論的,駕駛道德甚至是守法問題。
超速自然會有警察處理,如果閣下非常喜歡譴責超速問題,請到高速公路上去埋伏拍照,
並送到國道警察局,他們會感謝你的。
是一樣, 隔壁不也一樣是"駕駛的道德根本是個人的問題", 擁戴好車, 不擁戴這樣的想法

合法是理所當然, 在這篇更要強調, 違法是不應該, 在這篇更要告誡
洗巴拉 wrote:
其實騎重車的人自己也在馬路跑,自己也很清楚是是粥多還是老鼠屎多

越描越黑 有時不要說話會比說錯話來的好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不論是否喜歡或厭惡重車、別老是看到重車二字就爆走、請先仔細看看這幾條版規、特別之處我用紅字圈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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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請大家切忌不要觸犯這些版規、因為這都是經常引起爭端、還有最終導致鎖文的元兇

我不是版主、我沒有重車、未來考慮買汽車跟重車

我只希望在此得到理性的資訊而不是雙方叫囂的內容

因為那無助於改善任何現況!再者這邊罵破頭或批破嘴

都絕對無助於改善任何現況、請大家理性思考、多站在別人的立場想想

還有那種整天仗著自己四輪鐵包肉優勢調侃機車隨時被你撞死的言論更要不得

根本就是在要脅與恐嚇他人、況且不一定是重車、只要是路人、腳踏車騎士、一般機車騎士、甚至敞篷車駕駛

通通都是一樣防護不足、沒必要硬灌只有重車騎士防護不足

重車騎士也不要老是咄咄逼人、路權都還沒開放、爭吵這些口水只為引起更大反彈

難保不會有「有力人事」來此觀看或蒐集資料(某些重車法源、是某些大學作的研究...)

吵架吵贏不代表你真的贏了、理性面對、以禮相待、你最後得到的往往比吵很大聲來的多

以上大家共勉之啦!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rebels wrote:
謝謝您舉例,所以有機車專用道、人行道、天橋、慢車道、自行車道等等的設計。

這些路權在分級中也是屬於B級和C級路權,也就是有交叉或是混用等道路.
還有行人的天橋和地下道,基於現在的人本政策,已經慢慢廢除,除了交通量很大或是某些因素非得跨越的地方.

所以結論,還是混用,所以還是有危險性的可能在.除非你有辦法不接觸到公路.

道路與公路的差別就是多了人行道,騎樓... 等.
A級是啥? 就是像高鐵和捷運般的真正專用路權.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cp296944 wrote:
3...重機鑽車上快速道路危險........我認為鑽車的人.在哪裡都危險..高速公路上不是也很多飆車族?他們就不危險?...(恕刪)


其他還好, 這一條有問題.

重機上快速道路亂鑽跟一台車亂鑽, 差別在哪裡? 一個是肉包鐵啊...
亂鑽車禍死亡的機率高太多了. 亂鑽害人車禍結果死的是自己. 家屬一鬧一定又是大車沒讓小車之類的.
已台灣快速道路的亂象, 開放重機只是增加死亡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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