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管紅、黃牌了,如何應對四輪大爺嘴臉


南澳 wrote:
憑良心講.我覺得要看...(恕刪)

同意
我騎街車在花蓮從來沒被逼車過,而且滿多駕駛看到我在後面(有保持距離),還會主動打右轉燈閃邊讓我超車耶!
我覺得花蓮是個對重機非常友善的地方
坦白講~ 我蠻討厭重機的!
只因為十個人就有九個在危險駕駛....
除了跟小型車擠車道,任意變換車道,甚至還會多台並行佔道~
相較的~ 真正守規矩的人也會被輕視了~~

9543 wrote:
有人就是特別敏感!
我在台中騎那麼多年,怎麼都沒遇過著情形?
少上01就不會想那麼多了。...(恕刪)


01比較像FB.
都變成個人抒發情緒的網頁版面.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自己沒遇過 , 所以就認為沒這樣的事 ?
我認為這種想法滿傻的 ...


你遇過強姦嗎 ?

那台灣就是沒有性侵事件囉 ?

你被搶過嗎 ?

那台灣就是沒有搶案發生囉 ?

騎機車越乖 , 你越容易遇到這種鳥事 !
ooxx
就是會有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遇到他們也只能認了~畢竟跟他們吵起來也不好阿...
有多少汽機車駕駛知道
汽車也包含機車
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收紅單時看看法規吧

唯獨一條法規不同
第 92 條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其他禁行機車都是地方政府隨便畫
想三線道畫1條禁行機車還是2條禁行機車沒固定
市區高架也是如此

第45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或許我自己已經死了, 現在的我只是義肢及電腦所構成的模擬人格
其實黃牌在晚上看有時候滿像白牌的
大家燈都黃的,照在白牌上也有一點黃的感覺...
這代表多數台灣駕駛都被洗腦的很嚴重!
加上政府也不大力宣導,所以這磨合期要很長!
但比起閉關自守不開放,這是好現象!
我遇過左轉時
對向警察立刻迴轉跟上我要我靠邊停
我看他準備開單了
明明我前面牌又沒藏起來
非要繞道會面確定是紅牌,才說沒事可以走了

有前牌不看非要看後大牌
那貼前牌到底是?
潮?

南澳 wrote:
大綿羊車體再大.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比他們平常代步的125或100稍大而以.不會去跟路權做聯想..


本日最中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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