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機車格沒錯
停汽車格也沒錯
不塞車停那都ok
塞車停那都會被"淦角"

不管車不車位
人的因素還是比較大
因為要顧自己的利益不是嗎

重機對小弟來說~~
就是等同一台汽車
如果是在上班時有民眾停...基本上我會請同仁用2個三角堆前後擋
一來保護~二來示意汽車不能停
至於有族友說一位劃2~3格
民營的沒關係
但公營的部分(公有委託給民營亦同)...
今天申請停車場營運
申請多少停車格位有規定也需領證
如果都是汽車格300位好了~~~
停滿300台汽車或250台汽車+50台重機...都是ok的
但是呢~~~如果申領停車場營業證
載明汽車格250位+重機格位100格(50格汽車來劃分一格2位的話)
1.以周轉率還說...汽車高還是重機高
2.如果汽車停進那格位呢?叫警察來開單嗎?

在小弟接觸過的...
重機車友停機車格或人行道機率較高..我們這不是大都市..
若有車友詢問~~基本上在我上班都是比照上面辦理
或是找"特定區"停...當然也是一台一收費
如果不想收費~~也是有辦法停特定區~~但是得要下班或假日比較好喬

本來法律就不是多面向的
既有得就有失
不過山不轉人轉
總是會有解決之道的~~不是嗎?
唯一該解決的是..."道德"

ps:我只有一次對某一重機車隊不爽而已
大約6台停在停車場外轉角人行道上+消防栓前
印象是光陽Nik300~500的吧(小弟不會分)
基本上這幾台已屬違規(有拍照+夾通知勿停消防栓前)...
那幾台~~甩都不甩...停到爽才離開!
我印象照片我沒刪...都存檔起來了..






大型機車車長通常2米多
停汽車停車格沒錯
不過法規應該改為一個車格前後停二部
domustw wrote:
大型機車車長通常2米多
停汽車停車格沒錯
不過法規應該改為一個車格前後停二部

機車停車格的標準長度是2-2.5米。
如果畫到2.5米長,大部分車款都停的下,尤其是1000cc內的。
更別說一堆250cc國產肥羊都停的下的格子,相對纖細的
檔車怎會停不下。
我是認為既然官員跟鄉民都認為台灣空間小,那在停車規定上
就要有彈性。如果你的車可以停的進機車格,那就停機車格。
不要去浪費空間,如果你有掛側箱,或是車子本身就超出
機車格寬度,那再去停汽車格。現在這種規定看起來很明確,
但實際操作卻會帶來不少汽車駕駛對大型機車的反感。或許
這就是官員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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