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為真正應該受到檢視的,並非重車或是汽車,而是用路人的觀念個想法,看看現在很多人開車騎車,以自己的需求為主,路邊亂停、逆向、闖紅燈、以大車逼小車、等待紅燈時,停在非屬於自己該停的區域(汽車停在機車停車格、機車停在路人專用道等),開車佔兩個車道,不依照速度限制行駛在內側或外側車道,過馬路時無左(最先與我們接觸的車道)右(較後面接觸的車道)順序觀察,等等造成用路人(行人、騎士、駕駛)間的不互相尊重其實國內的駕照很好考,相信大家都清楚,幾乎是用錢去買駕照,能期盼法律的執行者(巡察大人)又不見得有認真值勤(認真可能又會被人罵),其實這時候真正能夠期盼的只有自己了吧?個人很希望 Mobile01能發起自律行動....別人做不好,我們自己做好就好,花太多時間跟精神去檢討別人不如自己做好,以上是個人想法並不代本站立場
心靈奧客 wrote:有沒有想過同樣時速下...(恕刪) 而且相對於平面道路快速道路反而比較適合機車行駛因為沒有雜亂的車流目前平面道路機車的外在危險就是來自混亂的車流而機車都只能走外側車道都要跟一大堆龜車搶路走有要右轉的大小車輛.....右轉進來的大小車輛.....要靠邊停車的大小車輛.....要起步的大小車輛.....併排停車的大小車輛.....難到相關單位都不知道這些車輛帶給機車的危險性高於給機車走內側車道跟快速道路嗎?如果說機車因為速度較慢那就其在外側車道外側車道不是本就是給慢車走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