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ung wrote:有些人會極力反對,但開放後,有重機後,他一樣要享受,忘了初衷 正常啦! 當初口口聲聲說反對上快速道路的重機騎士發現出遊或上下班通勤經由快速道路好快速、好安全(封閉道路的特性),不騎上去嗎? 反正別人也不會知道當初大家在爭取上快速道路時你持反對意見。
根本沒必要開放,跟公平性沒關係,台灣的法院法官跟高速公路警察還有醫院緊急救護機制已經夠忙夠累了,還要每天面臨一堆摔在高速公路上的重機殘骸跟滿地的屍體屍塊還有一堆訴訟不完跟調解不完的"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高速公路車禍時速一百多高速公路重機摔車不是身首異處就是殘廢植物人不是開玩笑的,而且會造成更多四輪閃避不及的車禍事故還有更多的高速公路交通大堵塞,還有一堆台灣家庭的破碎為一小撮的人在爽,造成如此恐怖的事,請問錯誤的政策比洪水猛獸更恐怖真的不是沒道理的我的建議是立法讓只有這幾種職業是特許的,他們才有大型重機的資格就可以上高速公路,一.警政人員二.法院人員三.醫護人員,只有這幾種相關職業的人才能將心比心,有紅牌的駕照就可以直接上高速公路,其他的職業沒資格除非你更改職業類別造假吊銷駕照。一小撮鼻屎的人每天沒事作在吵什麼上高速公路
DANTELIU wrote:時速一百多高速公路重機摔車不是身首異處就是殘廢植物人不是開玩笑的...(恕刪) 您說的是沒錯,問題是沒事誰會摔車?時速一百多汽車撞護欄也是很嚴重啊,請問您汽車開了幾萬公里?撞了幾次?你自己開了幾萬公里都沒撞了,怎麼一直在詛咒別人摔車?騎車的專注度很高,你沒騎過只有躲在駕駛座裡吹冷氣聽音樂再低頭滑手機是無法體會的。
汽車進行變換車道時四輪的會打完方向燈大家有五秒可以判斷可不可以過機車判斷只會鑽鑽鑽跟鱉三有甚麼兩樣連重機資格都不是汽車無法判斷鱉三甚麼時候會擦身而過到時候又因為"應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不必要過失致死了重機出台三線台一線西濱就是飆飆飆到各個熱點山路139縣道就是飆飆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4AoyHByV14晚上十點多完全不顧別人感受晚上竟然可以吵到居民想出來揍人要是我兒子晚上十點還這樣,我早打死牠了真的丟臉,全民的印象就是差差差真理是越辯越明的不用講那個五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