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只能行駛快車道?哪一條?並排規定?什麼牌的機車規定都跟汽車是一樣的不過紅黃牌就不能進停等區就是 接下來就只能騎快車道了,外側白實線劃分的就是慢車道,其餘內、外車道皆是快車道。不過停車應不必停汽車格,有得停、必須停就停。
鄉野 wrote:昨天看到不少回文,還真是讓人啼笑皆非,什麼肇事傷亡率提升...等等等...搞得好像快速道路、公路、高架7/1才開放大型重機行駛似的,都開放多久了,居然還有這種石器時代的言論.... 我想很多人都忘了多年前摩托車本來就可以直接左轉的法令是雙面刃有好有壞因時因地制宜才是正途
阿勳0801 wrote:別懷疑! 黃牌車輛就是比照現行的紅牌路權...1.無須待轉2.禁止騎機車道(這點有些爭議啦...要是我就見縫插針啦)3.可以上快速道路4.停車要停汽車格(恕刪) 4 錯了,是得停汽車格,不是應停汽車格,法條要仔細看。
neethope wrote:4 錯了,是得停汽車...(恕刪) 中文的"得"有很多唸法,一個就是你所說的,唸二聲,另一個唸法唸三聲,意思就是"只能"的意思....沒辦法,我無法打出注音文,所以只能如此解釋。
鄉野 wrote:中文的"得"有很多唸法,一個就是你所說的,唸二聲,另一個唸法唸三聲,意思就是"只能"的意思....沒辦法,我無法打出注音文,所以只能如此解釋。...(恕刪) 依之前背過的法條的經驗來看法條的"得"應該是"可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