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牌都亮了再攤也沒關係吧
直接報價單(新品)給她
照她的64也要拿個8萬
表明給她方便還要凹就照程序走吧
PS.走法律程序的話,損害賠償請求:將車返修至肇事前狀態,加上無車用的上下班交通補助
既然你讓步了 她不領情
你應該婉轉的跟她說 私下和解8萬塊.如果你堅持走法院 就不指8萬塊!

三寶就是欠賠錢!

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底牌都亮了再攤也沒...(恕刪)


大大一語驚醒夢中人阿! 完全講到重點

allenshit wrote:
但比較嚴重的是我的膝蓋…十字軔帶撕裂…半月軟骨斷裂…還有瘀血未退…(醫生說若沒有好轉可能要開刀
我比較怕我的腳以後會有後遺症…(已經快三個月了還無法伸直跟蹲下~...(恕刪)


人都傷成這樣了怎麼還在在意那車子的十幾萬?重點不在車子而是人好嗎?車子就算判全賠也有折舊的問題,人就不一樣啦,醫藥費、復健費、營養品、精神撫慰金、工作失能賠償,隨便賠都比車子多的多。

allenshit wrote:
之前在台北市光復北...(恕刪)


一般人都是提高價格再讓人殺
樓主人太好先釋出善意
對方自然見獵心喜軟土深掘
再殺你一番
別忘了殺價是婆婆媽媽最擅長的
加油 祝早日康復
此路口請減速並按喇叭警告, 穿越的車輛經常有!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每天都會經過這個地方,
我也都特別注意白色箭頭方向的車子,
果然有人出狀況了!

建議版大到車行估價,並提供報價單,
然後以此為依據,告知對方,
如果要上法院或是調節委員會,就依照這張報價來計算,
如果要私下好好說,就好談。
給他一次機會就好,不從拉倒,決不反悔。
第一個問題: 你們兩邊都沒保險嗎?? 還是都只有保第三責任險??

第二個問題: 從頭到尾你們只有注意車子的部分, 你人受傷不能上班的話也可以一併求償阿, 這邊大家都這麼好心只要他陪車子歐?

第三個點: 你要是要上法院, 不要講價錢, 只要講車子恢復原狀就好, 你講價錢, 別說對方了, 法官都會幫你打折, 但是如果你的訴求是要恢復原狀又不一樣了
那就不提價錢部分, 只要恢復原狀就好, 如果對方覺得不能接受的話, 叫他買台新的同款式賠你 (不過如果那樣的話很有可能又落入價錢陷阱)

第四個點: 如果對方拖老半天一直想殺價的話, 直接法庭見比較快, 出車禍很少有人會認錯的, 上法庭比較節省你的時間, 有些嬤嬤類的能拖就拖, 拖了三年還在盧的也有, 不要給他太多時間去想去思考

第五個點: 很多人都認為私下和解, 但是那是最不好的一件事, 如果兩邊保險都有出來談就還好, 如果兩邊都沒啥保險的話, 最少最少還是要有調解委員會的狀況下來談比較妥當
allenshit wrote:
之前在台北市光復北...(恕刪)


1.請先詢問你機車出的保險!

2.口頭告知對方將"上法院"!

3."存證信函"請寄出!

4."假扣押"請申請!

5.看對方的"誠意"!
我覺得樓主還滿仁慈的

車子傷多少就是要陪多少,不然你負責他的他負責你的車子“恢復原狀”

再來樓上有位仁兄說得更貼切,人都受傷了還管車子這小錢
直接驗傷單後續的醫療費用開支跟他告了!

對方的車要修到15萬卻只給4萬的人不需要跟他客氣!
你說OK搞不好他還再凹你變成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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