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駛在內車道如圖(我是紅箭頭) 主幹道 ~然後對方(白箭頭 從小巷穿越~
對向車道有車擋住我們雙方視線所以看到時要剎車已來不及
撞上之後~T媽車頭全毀…對方的老迅光後馬桶爆了~後車架好像有歪掉
我的車給車行報價的結果 全部受損部份換新品是15萬!!
對方則是把老迅光估給車行再買一台二手svmax
上個月出來跟對方談合解及賠償費~我說如果全車子全修好要十幾萬
但我們私下合解我也不談我車子以後折舊~或一定要全修~
就大概抓個八萬元就好~對方說他回去考慮
昨天她說
她有問她警察的朋友說責任是60% 40%(我問都說是她錯八成
他的舊迅光修要一萬五~加我的八萬~乘完~她就賠我四萬這樣…
我覺得對方完全搞不清楚況狀~我說的八萬是私下合解不走法律程序~且有些東西不修的金額
她卻覺得八萬就是合理的數字(修完整台車
我現在是覺得對方至少也要賠我七萬(扣除她車子維修
但若再約出來談還是沒結果的話
就要走法院了
不知有經驗的大大們建議我怎麼處理
我是不太想走法院~但對方開的價錢真的太不合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