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覺得立法之初
大重機停汽車車位
是依法辦理
沒有對錯的問題
只是
實際實施之後就會發現
機車繳汽車稅金
身份是汽車但肉體只不過是一台壯碩的機車
機車停汽車車位
實在對於停車位不多的都會區
只有雪上加霜而已

不合宜的法律
就該調整
贊同小葉大大的回覆
法律應該是要因地制宜
不是一套規定就一輩子
很多都是以前沒有後來增修的法案
以符合民情民法
就像很多議題都是當下看起來合規以及當時的時空背景需求而制定
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般
普及化的大型重機 是否還適合這樣的法規
應該要重新審視
如果真的這樣的話 那又何必開放紅黃牌機車上市販售
乾脆收一收 大家再回去騎白牌就好了啊
當時空背景不同 就應該好好審視
而不是裝傻 忽視大型重機騎士的訴求
這樣並不會讓社會更好更進步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又何必需要立法委員
反正法規定完就不用再重新審視了阿
浪費納稅人的錢
已附議,每次有此議題一定加入。
騎士們需要合理,安心停放的空間啊!
個人認為這個議題能成案的機率和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一樣,
難啊。
胖大
有試有機會
起碼就是要做目前可以做的
讓大型重機騎士可以被政府看到
不要只是惦惦不出聲
因為停車問題很重要 很重要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希望大家可以多幫忙號召 一起來覆議
一人一票送進交通部
已經附議!
大家繼續努力!

andykid wrote:
各位大大麻煩協助覆...(恕刪)
已附議,
希望政府可以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andykid wrote:
各位大大麻煩協助覆...(恕刪)


已覆議

機車格停幾格收費乘以幾

汽車格停幾台收費除以幾

這樣才合理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胖胖瓜 wrote:
個人認為這個議題能...(恕刪)


沒錯阿,看那些官員的回覆,就是在那裏跳針,一點都不想處理。
但是我們能做的還是盡量做了。
我沒有重機...但我覺得重機停汽車位應改成1格停多台的方式,可以節省很多停車空間! 不懂為何要1部停1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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