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排紅牌輪著通勤
紅牌怕被檢舉 停紅燈都停機車停等區外
結果騎白牌 很多時候也下意識停區外

台灣對重機的法規真的很不友善
重機有機車的靈活度和汽車的動力
重機結合兩者的優點
結果到了台灣
路權卻是結合兩者的缺點
說是汽車卻不能上高速公路
說是機車卻不能走機車道、停機車格
將機車與汽車路權的缺點交集起來
就是重機的路權

Leonyang1603 wrote:
真的需要證明紅燈後進入了?
因為我被檢舉過只有一張停在裡面的照片而已
superfat wrote:
只要是佔用到機車停等區就會被罰,只要是紅燈時你在機車停等區內就會被罰
除非你能自己舉證,非自願而被卡在這的...
faxio wrote:
他應該是刻意停在 雙黃線跟停等區之間
有鑽漏洞的意味
照規定 黃牌應該停在停等區後方
勇綠狀態 wrote:
開版的樓主你嘛出來面對一下大家的問題,
現在01流行拉一泡屎在這就拍屁股走人,
照片都感PO了,何故連你自己的機車也塗掉了,你在擔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