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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要反對一種車, 我投計程車一票, 各種違規, 危險駕駛. 可是怎麼卻沒聽到有人說要禁止計程車上路. 眼中有愛,肥豬賽貂蟬, 很可惜的大部分的人對重機眼中無愛.
大家怕的是.. 也是台灣落後的地方, 過失傷害已刑逼民, 或是因注意而未注意的判決讓交通事故無法以路權來決定一切, 如果闖紅燈的行人給車子迎面撞上而死亡, 可以判駕駛無罪, 且死者該賠償車損的費用. 我相信這種判決來個幾次, 台灣很快久沒有闖紅燈的行人了. 大家在羨慕其他國家守法, 那是因為法律會被嚴格執行. 台灣的計程車司機到了國外還不是STOP sign必停, 德國, 日本人來台灣後一樣入境隨俗.
所以, 我推能夠由路權來判生死. 至於誰上國道, 只要能遵守規定都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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