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terlee wrote:管你幾倍, 我技術好不會的, 要死也是別人死, 反正你就開放就對了, 這才是台灣的民主精神(恕刪) 人民的自由權!或然率的問題不是你腳痛布可以壟斷解釋。每個人自己去選擇要不要騎大型二輪上高速公路,這才是應有之義。
心態可議,如果真的是想比較肇事率,為什麼不放上機車或加上輕型機車,以避免產生550CC以上重型機車肇事率很低的錯誤印象?此外,高速公路針對大型車輛及特定車輛的確是有規範的,而比較肇事率,550CC以上重型機車只比煞車距離超長的大貨車、大客車底,但是事故發生的死亡率,就不得而知了。irvinechen wrote:沒有要魚目混珠 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