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叔叔 wrote:
我年年繳稅
我沒收過任何一張大型重機的罰單
為何不能上高速公路
上高速公路是紅牌車的用路基本人權
法律不可凌駕人權...(恕刪)
繳稅就可任意使用公共設施?
你這是無限上綱自己的權利吧,
照你的講法豈不是人人可以闖軍營、住總統府了嗎?
大家都有繳稅阿,你不會以為自己有繳稅很了不起吧。
上高速公路什麼時候是基本人權?你規定的嗎?
至少我可沒在中華民國法律看過這條,
而且一樣照你的邏輯三歲小孩也可以說騎三輪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是基本人權阿,
基本人權有這麼廉價嗎?大家隨便說了算,
還是你又自以為比眾人高級,你說是基本人權就是基本人權?
看看我提的反例,想想自己的邏輯的問題點在哪,
不要讓其他人覺得騎重機都是這副德性,更有理由反對你們。
另外提醒你,任何的基本人權都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所謂天賦人權只是美麗的謊言,
任何人權只有在國家承認並保障下才有意義,其他都是講爽的,
而國家之所以能保障人權也是人民犧牲自己部分的權益換來的,
所以基本人權不是自己講爽就好,也不是絕對不可侵犯的東西,
這些都是民主國家最基礎的東西,希望你能好好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