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駕駛」塞車的時候把自己當機車,不塞車的時候再回快車道,享
盡道路資源卻不盡守法的義務,大家似乎司空見慣,一點意見也沒有。
「大型重型機車」做出相同違規的動作,就似如全民公敵,被人指責愛
違規且不遵守交通規則,故不配享有應有之路權,且不該開放上高速公
路等.......
若此邏輯成立,全臺灣沒有一種交通工具有資格享有「路權」,而最應
該收回路權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小客車」、「營業自小客」,滿街的「
違規停車、滿街的違規、闖紅燈、酒駕」,怎不見大家要求收回「路權
」?
國道「拿球棒逼車、飆車、超速、行駛路肩、鑽車縫」,怎不見大家或
交通部出來禁止「自小客車、營業自小客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遊覽車、國道客運」經常撞車與爆胎,死傷一次都十幾人以上,為何
還有臉出來遞抗議書?交通部為何不禁止「遊覽車、國道客運」上國道
?有必要上國道嗎?大家都是出來玩的,一起走「西濱快速公路、一般
省道」就好了呀。
少數人違規,為何連守規矩的也要一起遭殃?同是違規,為何汽車違規
不能與大型重型機車一同被禁止?道路大家共有,為何不「互相遵重」
?
機車專用?
汽車塞車都很守法?
客運與遊覽車很安全?
(小弟不會貼影片,麻煩會貼的版友幫忙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