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你該不會不知道燃料費...(恕刪) 既然您對政府的政策不滿意,為何是在這裡砲?為何不去立法院前面砲?去老馬面前砲?去陳情囉~還是已經試過?不成功?所以來這裡取暖?米咖~你也加入戰局啦~
補充一下Can-AM跟TR3因兩輪相距超過460mm所以是機動三輪車類別稅金跟隧道收費跟機車一樣但不用頭盔, 而泊車也要泊在4輪的停車格而Fuoco, MP3兩輪相距少於460mm是機車類別不論cc, 稅金, 隧道收費都一樣泊車在機車格, 要頭盔香港登記的TR3並不多(因為泊車問題)而傷健人仕因為有4輪的福利一般都是買4輪的
美麗的寶島上有著愚蠢官員與無知民眾,首先利用執政優勢將汽機車分階層管理,將法規中同是汽車的機車縮減路權、新增機車管理規則與四輪汽車分離,再者規定機車只能有兩個輪子,於是獨步於世界各國的禁行機車政策產生,以前戒嚴時期限制國產機車排氣量於150CC以下加上重機禁止進口,在那個與世界隔離的時代老百姓只能默默接受,現在因WTO與世界接軌,3個輪子的機車在官員眼中就不知道是什麼了,因為法規早就箝制住官員的腦袋,這算是機車還是汽車?該用機車法規管理還是用汽車法規管理?世界各國汽機車都是交通運具使用相同法規,而本來台灣交通法規開宗明義就寫著汽車包含機車,偏偏台灣官員突發奇想弄個汽機車分流的政策,結果現在拿石頭砸自己腳,官員腦袋轉不過來的話,那台灣人永遠沒有方便又安全的三輪機車可以騎了。
我突然想起小時候(大約民國60年初)有一條法令突然頒布(當時戒嚴~所以法令效力大)就是路上禁止行走三輪動力車原因是沒有車牌跟汙染~肇事無法追查因為小時候路上真的很多機車去改裝的三輪車但是這些三輪車也給了當時物資及環境不好買不起汽車的小市民一些運輸上的方便台灣從貧窮走上富裕一些過時的法條是不是應該修改了呢??看到國外的三輪車~簡直就是正點http://youtu.be/tdAaNU0FUrc
ankh wrote:看到新聞只想到~~到底有多少人知道騎這種可傾倒的三輪車,一樣需要平衡感...(恕刪) 等紅燈或臨停時腳必須著地, 偉大的交通部官員或是交通部公務人員知道嗎?停車時有駐車按鈕固定懸吊!
米咖 wrote:等紅燈或臨停時腳必須著地, 偉大的交通部官員或是交通部公務人員知道嗎?停車時有駐車按鈕固定懸吊! 其實不用,在低速或靜止時就可以按鈕選擇固定或不固定,但是到達一定速度,就會自動解除。可能大有為的中華民國政府官員認為平衡感這回事對冰雪聰明的台灣人民是小菜一碟吧
ankh wrote:其實不用,在低速或靜止時就可以按鈕選擇固定或不固定,但是到達一定速度,就會自動解除。...(恕刪) 是歐, 抱歉我沒騎過所以知識與常識不足!但如果政府真的限制只有殘障人士才能購買, 可能真的會是一件國際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