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機慢車道"?慢車道就是慢車道!那有含"機"慢車道這種東西?
好吧!退一步講!要叫機慢車道,請問汽車有尊重這個道路設施,
有尊重機車或慢車嗎?可以行駛上面嗎?
(我看是變成停車道路吧!)
車道共享是最簡單的概念!
選擇汽車的舒適,不就是要犧牲靈活和迅速的缺點!
反之選擇機車,不就是要忍受天候和溫度的洗禮!
不要再被政府洗腦了!常久以來的政策造成汽機車駕駛互相敵視,
汽車駕駛困在壅塞的車陣裡,但仍能聽著音樂,享受空調,
卻硬要占用道路空間更小,更便利的交通工具和你一起擠在路上,
這種心態也太奇怪了吧!
請大家上路前檢查一下尾燈和煞車燈!,
也提醒您的親朋好友,甚至幫他們留意!
尾燈煞車燈亮了沒!
96.04.15.路權釐正 集會遊行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2007-03-12 公告:96年4月15日將舉行『路權釐正』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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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爭取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 應有路權,應於96年8月11日如期順利開放,
並防患 交通部 針對 大型重型機車作【議擬採取排氣量分級開放路權】之意圖,
為此本會將訂定於96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台北市政府』大門前集合,
舉辦『路權釐正』之集會遊行,以釐清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之正確政策』,
以維護『重車騎士車友』應有之路權,以及保障『重車騎士車友』應有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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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鄭重呼籲全國各界騎士車友,務必團結!力爭到底!我們不能垂頭喪氣!
尤其是『桃園縣以南地區』之廠商車隊,以及『桃園縣以南地區』之騎士車友,
絕對絕對不能以『路途遙遠事不關己』之消極心態,面對中南部所需要的路權;
因此『桃園縣以南地區』之廠商車隊及騎士車友,更應積極參與爭取路權開放,
期待已久的路權,就掌握在我們自己,若期待政府如期開放路權,可能有變數,
為此我們大家要再度『還我路權』集會遊行,以釐清『路權開放』之正確政策;
俾向 交通部 請示釐正 我們應有的【各快車道、快速道路、快速公路】之路權,
為此本會懇請大家再度團結凝聚力量,向政府釐清路權開放正確政策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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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針對『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開放,其堅持基本立場如列:
■雖然 251㏄~550㏄ 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已被【總統頒布令】排除在外,
但本會陳理事長不甘願就此放棄,將會引用【立法院附帶決議事項】力爭到底。
■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應全面開放:各快車道、市區高架快速道路、東西南北向快速公路。
■551㏄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應全面開放:廢除兩段式左轉、快車道、市區高架快速道路。
★應全面開放:東西南北向快速公路、國道高速公路。
★551㏄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考照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之。
當年自己爭取要"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政府也順從民意給重機比照小型汽車路權,怎麼有了汽車路權後卻又罵政府官員腦殘,
現在又要可以像125機車一樣?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
chengjer wrote:
當年自己爭取要"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政府也順從民意給重機比照小型汽車路權,怎麼有了汽車路權後卻又罵政府官員腦殘,
現在又要可以像125機車一樣?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恕刪)
那只是一種手段,為達目的而已。
再者,沒聽過翻臉不認人嗎?
以前紅黃牌沒那麼多,所以退而求其次。
比照汽車路權只是階段性而已,當然階段性完成就應該更往前進一步。
我想往後就算出現重機應立特別法條管理的聲音也不足為奇。
例如...
不停汽機車格,開放停紅線以及騎樓人行道。(因為不想愛車離開視線啊,萬一被屁孩破壞怎麼辦?)
所有車道分隔線位置只允許重機使用。(方便鑽車縫以及同車道超車)
下閘道汽車一律靠左邊,將右側留出來讓重機下閘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