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呀!推車道分享!可惜台灣部分鯛民不會這麼想...
什麼叫"汽車道"?有汽車道這種名詞嗎?
什麼"機慢車道"?慢車道就是慢車道!那有含"機"慢車道這種東西?
好吧!退一步講!要叫機慢車道,請問汽車有尊重這個道路設施,
有尊重機車或慢車嗎?可以行駛上面嗎?
(我看是變成停車道路吧!)

車道共享是最簡單的概念!
選擇汽車的舒適,不就是要犧牲靈活和迅速的缺點!
反之選擇機車,不就是要忍受天候和溫度的洗禮!

不要再被政府洗腦了!常久以來的政策造成汽機車駕駛互相敵視,
汽車駕駛困在壅塞的車陣裡,但仍能聽著音樂,享受空調,
卻硬要占用道路空間更小,更便利的交通工具和你一起擠在路上,
這種心態也太奇怪了吧!

請大家上路前檢查一下尾燈和煞車燈!, 也提醒您的親朋好友,甚至幫他們留意! 尾燈煞車燈亮了沒!

96.04.15.路權釐正 集會遊行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2007-03-12 公告:96年4月15日將舉行『路權釐正』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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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爭取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 應有路權,應於96年8月11日如期順利開放,
並防患 交通部 針對 大型重型機車作【議擬採取排氣量分級開放路權】之意圖,
為此本會將訂定於96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台北市政府』大門前集合,
舉辦『路權釐正』之集會遊行,以釐清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開放之正確政策』,
以維護『重車騎士車友』應有之路權,以及保障『重車騎士車友』應有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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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鄭重呼籲全國各界騎士車友,務必團結!力爭到底!我們不能垂頭喪氣!
尤其是『桃園縣以南地區』之廠商車隊,以及『桃園縣以南地區』之騎士車友,
絕對絕對不能以『路途遙遠事不關己』之消極心態,面對中南部所需要的路權;
因此『桃園縣以南地區』之廠商車隊及騎士車友,更應積極參與爭取路權開放,
期待已久的路權,就掌握在我們自己,若期待政府如期開放路權,可能有變數,
為此我們大家要再度『還我路權』集會遊行,以釐清『路權開放』之正確政策;
俾向 交通部 請示釐正 我們應有的【各快車道、快速道路、快速公路】之路權,
為此本會懇請大家再度團結凝聚力量,向政府釐清路權開放正確政策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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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針對『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開放,其堅持基本立場如列:

■雖然 251㏄~550㏄ 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已被【總統頒布令】排除在外,
但本會陳理事長不甘願就此放棄,將會引用【立法院附帶決議事項】力爭到底。
■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應全面開放:各快車道、市區高架快速道路、東西南北向快速公路。


■551㏄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應全面開放:廢除兩段式左轉、快車道、市區高架快速道路。
★應全面開放:東西南北向快速公路、國道高速公路。
★551㏄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之考照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之。

當年自己爭取要"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政府也順從民意給重機比照小型汽車路權,怎麼有了汽車路權後卻又罵政府官員腦殘,
現在又要可以像125機車一樣?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

chengjer wrote:
當年自己爭取要"251㏄以上~550㏄以下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之行駛路權"
政府也順從民意給重機比照小型汽車路權,怎麼有了汽車路權後卻又罵政府官員腦殘,
現在又要可以像125機車一樣?這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嗎?...(恕刪)

那只是一種手段,為達目的而已。
再者,沒聽過翻臉不認人嗎?

以前紅黃牌沒那麼多,所以退而求其次。
比照汽車路權只是階段性而已,當然階段性完成就應該更往前進一步。

我想往後就算出現重機應立特別法條管理的聲音也不足為奇。
例如...
不停汽機車格,開放停紅線以及騎樓人行道。(因為不想愛車離開視線啊,萬一被屁孩破壞怎麼辦?)
所有車道分隔線位置只允許重機使用。(方便鑽車縫以及同車道超車)
下閘道汽車一律靠左邊,將右側留出來讓重機下閘道。

sun911 wrote:
因為A不守法,B也可以擺爛跟進??...(恕刪)</blockquote
這句是你的說法,我沒說喔
汽車擠進機慢車道
汽車自己又有天賜的禁行機車道
你的看法要改善就是一起擺爛嗎?
好文!不推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所有用路人阿!

Maedatsun wrote:
看了PT教士的那篇爭...(恕刪)


依照鄉民的標準 以上圖片都看的到機車
所以都是落後國家

henry999 wrote:
台灣車禍傷亡統計來源...(恕刪)來源警政署

少拿國外跟台灣比~

台灣人口密度世界第10~是歐洲的8倍,美國的20倍


這10年來傷亡件數增加1倍

那個統計數字根本不準!
多少人根本沒報案或根本就被吃案,機車的車禍數據絕對比官方的高太多了!

Maedatsun wrote:
看了PT教士的那篇爭...(恕刪)每次我在我的轎車內塞在上下班的車陣動彈不得時,每看到一台2輪從我車身旁鑽過去,我就感到慶幸,因為這樣可以讓下一台車又前進許多。


有時我看到重機車車主騎到我的車身左側而猶豫是否有足夠的空間前進時,我會想辦法把車往右打一點然後揮手示意讓重機車鑽過去。


我希望台灣更多的車主能意識到這種雙贏局面,而更能支持、甚至鼓勵車道分享。下一次你看到機車鑽車縫,該很慶幸他不是開另一輛來跟你爭道的轎車。


你知道多少車的後照鏡因此刮傷受損嗎??
你知道多少機車鑽來鑽去最後被車輪輾過??
我有個疑問
在封閉的快速道路上,路肩有一個功能是擁塞時可供緊急車輛(如救謢車,警車)通行或迴避
一般的快速道路上空間還算大,但在狹小的匣道上,並沒有路肩的設置
那如果開放所謂道路共享的狀況,將匣道多台車並排合法化(不限於四輪或重車)
所有道路空間勢必會被佔據,緊急車輛是沒有空間可以通行
而且封閉道路上緊急車輛也無法找其他替代道路做繞行或逆向
時間可能就這樣被耗掉了
這種情況下,你還會同意所謂的道路共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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