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 不用特別談什麼法, 什麼權.
會不會讓自己變成殺人兇手, 就是最大的癥結.
國道上面有機車, 開車的人隨時都有可能在『正常』行駛
之下輾過人的屍體.
我們正常行駛在國道上, 常常有機會輾到狗的屍體, 之所以要輾過,
並不是因為討厭狗屍, 常常是因為不輾過去, 臨時變換車道會造成自己
跟其他人的危險.
如果把上面的狗屍, 換成騎車雷禪的騎士, 我真的不敢想像, 以後我也
不敢上國道了, 會有一生的陰影. 而且, 過失致死的罪刑, 就夠讓我上
很多次法院了.
所以騎車的騎士們, 別只看好的, 沒人想當壞人, 但更沒人想當兇手.
別扯什麼地球村, 別扯什麼開不開發的國家, 我們都不想開著車輾過
你們的身體, 然後再看你們家屬哀淒的神色.
你們或會說開車就不會被撞嗎?
會的, 有這機會, 但絕不是一發生就要告別式, 可能是過失傷害. 畢竟
有鐵包著, 還沒那麼容易就死的成.
官員也一樣, 不開放就不會死人嗎? 換個說法吧: 不開放國道行駛重型機車,
就不會有騎士死在國道上.
就這樣.
3 *的毀台計畫, 請去了解, 如果了解還買3 *, 那你就是幫助3 *毀台的罪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