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班時遇到10台紅黃牌機車,9.9台以上都會刷我卡!一般機車是會鑽來鑽去沒錯,但只要避開機車道就什問題,且9成以上一般機車車速都不快,很少很少破80在騎車.但因族群較多事故反而多!..................................................................................為什我會這樣說,因為我遇到的10台重機9台快,連已經違規超速的我都可以輕易高速我刷卡,我遇到的一般機車雖騎不快,但幾乎每個月都會看到事故,上個星期一台125機車在我眼前闖紅燈被撞飛,機車駕駛當場死亡,我很沒良心的報警並說明是機車闖紅燈,須行車記錄器資料請於當日自行派人來公司COPY,但警方沒人來COPY.
joo wrote:ethanp wrote:他的發言要構成誹謗罪很困難,對方還可以反過來告你誣告。...(恕刪)錯是公然侮辱 誹謗罪要有事實證據,你覺得可以舉證成功,那我祝福你。這樣也能構成犯罪事實的話,全台灣的法院要24hr營業了。
你?? 妳??不會造成閱讀障礙+1話說樓主有說到 . 重機店裡有男有女.請問joo. 那麼在形容時該打哪個字比較好?會不會打上"你們"之後.又有個 Qoo 跳出來說..... 請"你"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OK
雖然我很同意樓主的想法,但 "立法讓所有重機及重機店禁止超過晚上11點營業及試車" 我只能說這種法不可能立因為很明顯違憲再者,不考慮違憲問題,立法後店家和車主也會抗議因為別人營業並不干擾他人,那是別人的自由現在這個社會,若非有明顯的證據可"通盤"的指出干擾他人否則像這種預防性的立法,在台灣......不可能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