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怠惰的政府,教出指鹿為馬的思考。


vdml wrote:
像國道內線120占死也是
讓大家都能順暢抵達目的地有很難? 就一定要吃死別人 我不過你也別想過
台人蠻多這種心態


我到是常遇到三車併排開90~100
超也超不過,叭他也不理你
心態應該是限速100,我都開100了
你還要怎樣
n100t1 wrote:
四輪能運木材,運石油...(恕刪)


本日最好笑

n100t1 wrote:
四輪能運木材,運石...(恕刪)


照閣下言論,理當立法一人汽車上高速公路了.

重機上高速公路理由,不就跟你我開車上高速公路的理由一樣.
便捷的從A點移動到B點.

zcs0125 wrote:
你看著一頭鹿,然後...(恕刪)


更正一下,是立法怠惰的民意代表造成的,不是政府,這些民意代表也是我們選的,要怪,怪我們自己吧!!
機車就是機車,不是汽車,重機應該可以合法使用慢車道與機車格(可收兩格以上停車費用),但上高速公路就真的沒甚麼必要了!
henry
請各位車友努力寫陳情給立委,爭取重機慢車道權。
henry

rockliang wrote:
中肯,重機族只會想...(恕刪)


騎車就騎車,開車就開車...是要盡什麼責任?
同意樓主的主張!
重機=機車
可以鑽車縫、停機車格
不能上高速公路

ahing wrote:
這個建議好,如果大...(恕刪)


同意啊!

使用者付費~自古不變的道理,為何不?

狡兔好多窟 wrote:
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恕刪)


1968年國際道路交通公約,可沒規定簽約國必須開放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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