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上國道,就看大法官怎麼看了

挖洗不良中年 wrote:
很多人視而不見這個但...(恕刪)

但書的意思就是立法的人不敢承擔責任,推給交通部當壞人.....簡單講,這法條有跟沒有是一樣的!
modav24 wrote:
多數暴力嗎講不過人家...(恕刪)

政府一直以來都是實施愚民政策啊~非常的成功XD
不愚民怎麼控制選情~傻傻的~
PlantariS wrote:
id104140alex wrote:
前方110+安全距離之下,高速公路遇到重機,騎士.我想我可能煞不住....倒楣後車的我怎麼安心吃明年年夜飯??.....老實說~你死不死我不在乎,但是萬一發生牽連事故,我心靈,精神,時間,金錢都不用花?

安全距離你煞不住你怪誰啊
乖乖吃牢飯吧
還敢說不管別人死活
藉口一堆 是前車倒楣 不是你


真的, 照id104140alex的邏輯 , 高速下連結車煞不住也只能他死不死, 大車不在乎了
各位先進、各位前輩:真正的原因是在   E  T  C,先去找徐老闆吧!
qq
bluecolor
各位先進、各位前輩:真正的原因是在 E T C,先去找徐老闆吧!
還有車種分流...
bluecolor wrote:
各位先進、各位前輩:(恕刪)

ETC遠東早就測試過了
重機 是可以的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507525
而且都有區間測速了
只要可以照到車牌就可以收錢了
小事小事
討論區裡的一隻貓 wrote:
很有可能還沒到家命就沒了....

一堆快速公路都可以開到90,100,
10幾年下來也沒有聽說過天天有大型機車騎士上去就回不了家。
(好安全的轎車駕駛跟乘客倒是不少)
換成高速公路就會回不了家?


id104140alex wrote:
能不能上國道~我不在乎...我只在乎法條"應注意而未注意"能夠完善!!

不要被老是愛省略創造相罵本的媒體帶風向
應注意而未注意中間其實有個能注意
媒體在報導的時候都會刻意忽略這個能注意
如果狀況不是你能注意的,像是在你旁邊騎士自摔瞬間滾過來給你撞到
幾乎不會有責任

id104140alex wrote:
前方110+安全距離之下,高速公路遇到重機,騎士.我想我可能煞不住....

這就是很奇怪的疑惑,既然保持安全距離了,為什麼會煞不住?
一個是你車有問題,一個就是你人有問題。
安全距離就是你遇到前方有狀況可以安全停下的距離。
既然不能安全停下就不是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並不是固定的,天候、路況、車況跟駕駛體能狀況都會影響安全距離。
例如我今天如果覺得有點累,我就會比平常拉更遠的車距。
車子的煞車性能駕駛自己應該是最清楚的。
如果一個駕駛連自己的車煞車性能跟自己身體狀況都無法掌握,那還是不要上路比較好。
另個問題,就像上面講的,很多快速公路也都是90,100的在跑
你也沒把握不會撞到前面的大型機車?
orea2007
一堆快速公路都可以開(恕刪)
他就不想看到重機上國道...
才鬼扯一堆屁...
別太認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