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nyi wrote:
你何必如此天真
這是「執政黨」要做的事情
你以為換了顏色就不做嗎?(恕刪)


有了『前車之鑑』 換了顏色自然不敢亂來 我就是這樣認為的 一個野蠻的政府就是讓他下台

有了『前車之鑑』 換了顏色自然不敢亂來 我就是這樣認為的 一個野蠻的政府就是讓他下台

有了『前車之鑑』 換了顏色自然不敢亂來 我就是這樣認為的 一個野蠻的政府就是讓他下台

JamesWK wrote:
應該說政府說的能信嗎...?醫改/教改/年改/金融八法/司法改革...到現在的空汙法,甚至未來的勞保改革,只要有關"黨"的利益時,對百姓的"誠信"就蕩然無存了,懂了嗎??...(恕刪)


所以只要誠信,什麼都不要改,
那放個木頭人在那就好了
國家要怎麼進步。
電動車也可以很耐用emoving里程5萬公里達標

makaichung wrote:
你已經都知道他可以...(恕刪)


現在討論的是空污法的總法,總法就是要匡出大方向與架構。
剩下的細項再由地方政府或權責機關負責
我想你在意的法條應該是這條

新增交通工具以外移動汙染源之管制,並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汙染物排放之減效裝
置規定。另考量交通工具動力系統或污染控制元件衰退年限,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
品質需求,加嚴出場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以減少汙染物之排放量。

特別注意『得&加嚴』。這三個字讓大家怕怕的。
讓政府有權力但是還沒有說多嚴格。
畢竟修法曠日費時,一次修好修滿也很正常。
其實我覺得大家都太擔心了
以台灣的民情,沒有人敢把法規定的太嚴格。
就算訂了嚴格的法規,
執行上又是另一回事了。
想想勞檢,想想滿街的違停,想想滿地的違建。



Ryangla wrote:
現在討論的是空污法...(恕刪)

所以你也認可他有權力無限上綱了嘛... 只是他還沒做而已啊。
還有問題?
Ryangla wrote:
現在討論的是空污法..讓政府有權力但是還沒有說多嚴格。
畢竟修法曠日費時,一次修好修滿也很正常。
其實我覺得大家都太擔心了
以台灣的民情,沒有人敢把法規定的太嚴格。
就算訂了嚴格的法規,
執行上又是另一回事了。
想想勞檢,想想滿街的違停,想想滿地的違建。.(恕刪)



簡言之,就是有法但不落實

如果有法但落實,不合理的法就會去改



慢車道速限40公里 民怨龜速....無標誌或標線路段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重車上高速公路也是一樣的問題,法歸法,但要不要執行是另一回事

更嚴重,更可怕的是有死刑不判死,判死刑卻不執行

前幾年的事件中,...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不願執行死刑
話說回來,現在一堆新車改管的,排氣驗得過嗎????
新車也是有漏洞....
解套就是跟重機上高速公路一樣: 完全不執行
mikemax0902 wrote:
解套就是跟重機上高...(恕刪)

不能這樣。法有問題本該修,不是臉遮著就沒事,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會要面對的。
就以無限上綱的權力來說好了。大家會發現不管是執行或不執行的說法都說得通,為什麼呢?這就代表了所有人都可以無限上綱去幻想
接下來政府要做什麼事、要做什麼事也都可以,因為也沒違法阿。這並不是杞人憂天,而是有很多血淋淋的例子。

重機上國道這件事就是很好的借鏡,法都立了可以不執行嘛?為什麼政府或地方機關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樣我們繳稅養立法委員明訂法律是要做什麼用的。

殺人死刑也是法律都有明定的,結果政府也事不執行,那我們這樣立法有什麼用。政府不應該是做什麼都政府說的算,那這樣跟共產有什麼差別呢?


這就代表這個法條是有很大的問題,但是政府現在就是到處漂白,根本無視修法這件事。修法不可恥,可恥的是知道問題了,還要繼續下去。明知道問題點卻不改善,不是想趁機偷雞摸狗是甚麼?
makaichung wrote:
所以你也認可他有權...(恕刪)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滑坡謬論?
細則還沒訂出來,那是還在討論中的。
我不擔心無限上綱,我比較擔心民粹或是執行不力。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怎麼可能會強制報廢...(恕刪)

以後銀行跟你說存款帳面保留不得提款你會怎麼樣!
你銀行還是有錢啊!永久不能提出來花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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