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速100公里騎上半個小時的體驗之後......


電光老騎士 wrote:
樓主的車騎在快速道路等於是最小咖,回到市區道路可以睥睨一堆小綿羊……心境一個地下,一個天上呀!

才不是,在市區,我通常是被刷的那一個。通常騎車我會儘量跟上車流速度,但是老話一句,我的錢要留著將來換車用,不是要繳罰單給政府亂亂花的!!
看到這種標題跟內文
我忍不住登入回你

我NC750 13格 兩小時 無感

R1 18格 一個半小時 無感

10格就覺得不舒服 不知道是你車的問題還人的問題?
tengai225 wrote:
華特?明明是各種公升級騎士在說樓主沒見過世面的國產300小羊體驗度差,怎麼反而變成是公升級車友是魯蛇?
應該是那些偎在一起取暖胡說八道的人才是魯蛇吧?

話說有個外勞來台吃了生平第一客牛排,覺得筋很多不好吃,於是認為台人吃牛排是又硬又難吃很愚蠢。結果她就死掉了。

你說得對,我剛入手這台小隻的大羊,在重機的世界真的算沒見過世面。不過,這台跑 100 就算逆風也蠻輕鬆,又省油,體驗度不算差;差的是我個人,初次跑高速的體驗不好。

騎機車的理由,大約可以分二種,一種是速度,一種是自由。而我是後者。
初次跑高速的體驗不好,可能跟我輕乎了騎士裝備有關,開始整備中!!

a0911090404 wrote:
10格就覺得不舒服 不知道是你車的問題還人的問題?

當然,我自己的問題比較多,車子還蠻稱職的!! 表現得就像 278.3CC 車車該有的樣子,跑不快,最快就表速140左右,但是每公升可以跑32公里,總算不是只有缺點 (優點還包含有個巨大行李箱,這點目前還無其它車車可及)。

foxroom99 wrote:
大家應該知道,美國這個國家跟我們台灣不太一樣,台灣很多科技是民間發展出來的,而美國則有很多科技來自國防部下放給民間,記得是1991年
波斯灣戰爭,當時美國的戰斧飛彈精準度奇高無比,而它就是倚赖GPS的引導,後來美國把GPS的技術下放給民間應用,但為怕被拿去做為軍事用途
,所以衛星的訊號中加入了鎖碼,讓精準度大大的降低,除非經過特別的申請,才能回到原先的精準度,但不論如何,這項技術在民間用在導航上
配合電子地圖以特別的計算方式來運用,也是非常的好用,間接造成了衛星導航的流行。
由以上我們瞭解:
1.GPS所計算出來的時速,是經過兩點座標及地圖的計算得出的結果,其實經細度並不高。
2.GPS所得到的時速一定比車表得到時速低(因為GPS訊號傳送間有時間差)。
3.其實汽機車所裝置的時速表必須經過中央標準局認可,不是可以隨便裝的。
以上粗略的三點,我們知道其實車上的儀表得到的速度其實是比GPS準確的,但精度上當然會有差異,所以測速照相才定有容許範圍。
因此,不要再把汽機車上的儀表是快樂表的說法一再的傳播了,因為,這會造成駕駛錯誤的看法而導致超速的駕駛,而輕則金錢損失,重則危害生命。
以上是小弟淺見。(恕刪)


完全錯誤的淺見...沒有求證過的話, 還是別再發表誤導大眾了
1. GPS時速不需要地圖也可以算出
2. GPS時間差只有一秒, 比車速表慢的原因不是因為時間差,而是因為車速表通常都會灌水

軍民用差別在,軍用可已有到公分級的訂位,民用只能算到公尺級

foxroom99 wrote:
我知道你說的是指0...(恕刪)


你的名字跟我得很像...
SORRY, 還是要指證一下,定速情況下GPS的速度資訊準確度比錶速要高,非定速情況下GPS有一秒的延遲輸出,所以會有點差異
現在吹北風,往北是逆風狀態,逆風騎車本來就會比較累
以入門中型羊動力本身在61就比較弱勢
不過不要說國產羊,以前騎TMAX遇到側風、逆風也是被吹得亂七八糟
現在騎FJR,輕鬆非常多,所以個人覺得車的問題比較大
null
我沒啥經驗
但之前念書時有一台迎光150
從台南永康台1線或台17線從到高雄小港
以迎光的能力,快樂表120,實際大約有105以上。

從台糖---台南機場--到橋頭這一段都可以連續極速騎乘。
很刺激,因為偶爾要注意路旁店家有沒有人會站出來。
一路都騎的很舒服,沒甚麼不爽的。

機場那段風真的很大,尤其是騎不到60的時候,很難騎。 到70~80就還好。
那時一定會把安全帽的風鏡降下來。
被刷卡很少,因為我都會隨時注意前後左右來車。那邊開車屁孩很多,但以迎光可以早早海放,不然就是遠離他們就好。
不要跟他們互動就沒事。他們就是要展現能尬贏你而已,很幼稚。

中間大約有兩次遇到改裝的小迪奧(透露年紀了),我被海放,那又怎樣。到高雄民族一路時我看到他在旁邊澆水降溫,還補充機油。
(其實我的迎光偶而也要降溫)

我想台61線只會更好騎不會更難騎。






照你這邏輯,我開車很爽,騎車還要風吹日曬雨淋的,不舒服,所以政府應該跟阿陸仔一樣禁摩
你的300i不應該上路的。

上不上高速公路是個人自由,能不能走是我的權利
全世界大多數都沒禁機車走高速,別再用危險這種笑死人的理由洗腦了

危不危險應該是從駕照的取得把關,不是阿貓阿狗來考都給
再來是嚴格取締路上路的危險駕駛,提升道路安全
而非交通事故中,機車駕駛易傷亡的理由來限制。重點是還有人支持?!
這論點成立的話,砂石車跟汽車相撞,一定是汽車傷亡,所以高速公路也應該禁行汽車了
bill_suen wrote:
今天從嘉義回台北,...(恕刪)
我跟樓主有一樣的想法,騎車就是要輕鬆,
如果拿高速公路來當交通使用,
那不如開車坐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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