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把機車路權簡化為「汽機車對立」!汽車專用讓越常開車的人受害越大!

xboy200 wrote:
你開車吧,你有數過你今天鑽了幾個車縫(同車道並行)嗎?
政府對機車鑽車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汽車族不正是最大的受惠者嗎?強制不得鑽車縫的結果就是乖寶寶接龍運動!你承受得起嗎?

我是最希望政府立法強制執行各車種不得鑽車縫的人啦!最好鑽一次罰一萬!這樣所有白牌車大概只敢乖乖接龍!這樣交通就癱瘓了!交通部長就會出來對話!但你想這有可能嗎?交通部長可把這交通現實看的一清二楚呢!

鑽車縫是機車才做得到的特性?
原先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汽車駕駛總好意思拿鑽車縫這件事來說嘴,現在我明白了!
因為很多人壓根就不清楚什麼叫鑽車縫吧~


每一次,跳出來說乖寶寶不鑽車運動的人會讓別人受不了的,似乎都是機車騎士?

今天?我騎車排在車後面跟著走,為什麼承受不起?
我為什麼要鑽車縫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不鑽車縫,本來就是一種正常的道路騎乘方式,你自己看看日本,他們禁止鑽車縫,他們的道路如何?
鑽車縫的規則化本來就是我對禁止鑽車縫與車流舒緩的妥協,如果你支持禁止鑽車縫,我又有什麼好反對的?
看看那些歪樓的就可以知道台灣人民被政府長久以來的交通規劃跟觀念荼毒的一塌糊塗。

我本身上班只要是自己一個人我都會騎機車,原因無他,路上一堆一人汽車在那邊擠,我當然覺得騎機車更快速方便,還能增加道路使用空間。

也因為我其實很常上班騎機車,所以我開車除了停車或右轉,我絕不走機車優先道。
因為我知道那種已經被逼到道路最邊邊,還有那種自視甚高覺得開車就是高等民族的廢物來跟我搶機車優先道,是一件很幹的事!

我常常說違規是違規,規劃問題是規劃問題,難道你規定機車都兩段式轉彎就是比較安全?都不會有人違規?
那跟左轉要走左邊車道哪個安全?尤其是重機左轉可以走內側車道,這種智障雙重標準。只要人都乖乖排隊轉彎嘛都很安全。但只要你做了區隔,別人就不會讓你,舉例來說就像機車在左轉道左轉(不需兩段轉彎的路口)以及汽車在機車優先道右轉。

再來規定機車只能靠右行,他就覺得右邊就是他的地盤,你開車要右轉,他就想鑽右邊。你不要以為是騎機車才會這樣想。
你開車看到前面有個機車他不靠右擋你的路你還不是很想超掉他,或按喇叭。
但是如果把它換成汽車,你就會覺得理所當然要好好超車。
我不相信你汽車超機車會好好打方向燈換車道,超完再換回來。
這就是最基本的前行車後行車都沒辦法實現,當汽車要右轉,在同車道上對後方的機車而言,他究竟是前行車還是轉彎車?

開車沒多屌,真的被撞到你也是一樣掛掉。重要的是一個完善的法規跟規劃,讓人民不論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能好好的在路上通勤這才是要討論的。

你訂了交通法規,人民不遵守,他是會安全到哪去?結果政府不是去完善執法或解決問題,而是去剝奪某些交通工具的路權,只因為它不曉得如何解決問題,只好說我這樣是為了你的安全,所以限制你。說實在的,如果是為了我的安全,拜託你只要停車越線碰到機車優先道或是有車貪快走機車優先道、沒換車道超車、機車違規行駛快車道、沒兩段左轉全部都罰錢,而且嚴格執行!而不是在那裡鴕鳥心態!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今天?我騎車排在車後面跟著走,為什麼承受不起?
我為什麼要鑽車縫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不鑽車縫,本來就是一種正常的道路騎乘方式,你自己看看日本,他們禁止鑽車縫,他們的道路如何?
鑽車縫的規則化本來就是我對禁止鑽車縫與車流舒緩的妥協,如果你支持禁止鑽車縫,我又有什麼好反對的?...(恕刪)


就說鑽車縫最大的受惠者是汽車族了啊!你騎車的話,當然影響不大。

那你今天騎車乖乖排隊,可有數過有幾台汽車從你的左方「鑽」過?想必這些汽車大多跨越雙黃線了,怎麼你唾棄這些汽車駕駛嗎?你覺得他們這種同車道並行,也就是你所謂的鑽車縫的行為是罪大惡極!異常危險的嗎?

如果是,為什麼你不主張限制汽車國道、平面道路路權?有人說這就是歧視!但既然你否認,我不會再強調。但為什麼同樣的行為由機車騎士來「表演」,從你的左方同車道並行「鑽」過這件事就成為機車路權戒嚴的充分理由?

如果不是,如果今天從你左方同車道「鑽」過的汽車、機車根本就是正常合理的駕駛行為,我不懂你老提鑽車縫這件事究竟跟機車的國道、平面路權有何關聯。

至於高速蛇行、競速、跟車等行為,不要說在美國日本,這是全世界都不允許的異常且危險的駕駛行為!那你今天遇到幾台這種異常的汽車、機車?這種異常行為也是機車路權戒嚴的充分理由嗎?你要為他人、少數人的異常行為犧牲你的基本權益嗎?
xboy200 wrote:
就說鑽車縫最大的受惠者是汽車族了啊!你騎車的話,當然影響不大。

那你今天騎車乖乖排隊,可有數過有幾台汽車從你的左方「鑽」過?想必這些汽車大多跨越雙黃線了,怎麼你唾棄這些汽車駕駛嗎?你覺得他們這種同車道並行,也就是你所謂的鑽車縫的行為是罪大惡極!異常危險的嗎?

如果是,為什麼你不主張限制汽車國道、平面道路路權?有人說這就是歧視!但既然你否認,我不會再強調。但為什麼同樣的行為由機車騎士來「表演」,從你的左方同車道並行「鑽」過這件事就成為機車路權戒嚴的充分理由?

如果不是,如果今天從你左方同車道「鑽」過的汽車、機車根本就是正常合理的駕駛行為,我不懂你老提鑽車縫這件事究竟跟機車的國道、平面路權有何關聯。

至於高速蛇行、競速、跟車等行為,不要說在美國日本,這是全世界都不允許的異常且危險的駕駛行為!那你今天遇到幾台這種異常的汽車、機車?這種異常行為也是機車路權戒嚴的充分理由嗎?你要為他人、少數人的異常行為犧牲你的基本權益嗎?


今天,汽車從我左方鑽過去的數量,是零,機車也是零。
今天星期天,早上路上沒太多汽機車,我出門一趟,一路上都沒遇到幾台機車,也沒有機車跟我並行。
如果是把平常以前至今的總數算進去,機車鑽過的數量會是汽車的數百倍。
̓
我基本上騎在車道的中間,汽車從我旁邊鑽過去的話,我也認為很危險,是該禁止的行為,這些駕駛的確該唾棄,但這狀況我幾星期還不一定遇到一次,
機車的話,隨意併過來的狀況可以說是常態,一般如果雙方甚至三方都要直行還好,與他們並行沒有太大問題(前提是他們不會像現實一樣偶爾偏移),可是轉彎呢?
如果我排在汽車後面轉彎,機車從我左右側鑽過去是常態,反過來變成我必須關門才是[正常],對應不正常狀況的不正常行為,到底是正常還是不正常?

就算遇到汽車轉彎時超車或鑽車縫,還有一個巨大的差異,體積。
汽車的體積大,幾乎不會從後照鏡漏掉,
機車體積小,除了後照鏡容易漏掉,被其他汽車擋住的情況屢見不鮮,你上youtube看看,有多少事故是這種看不見的問題所造成的?
我直接舉幾個例子,
1.直行車紅燈,在車陣中有黃網線通往巷口,機車從車陣右側往前直行,對向過來要轉彎的汽車完全沒有機會看見,兩車就撞上了。
2.雙向各一車道,一台機車A要左轉,對向汽車因前方車流尚未疏通,所以原地未動,機車A左轉中,對向一台機車B從汽車右側直行衝出,差點發生碰撞。
要怎麼避開上述兩個問題?限制不能從右側鑽車縫或是不能鑽車縫,或者降低鑽車縫的路權,騎士自然就會多注意路況,當然,方法也不止這兩種。

我不認為取消機車路權是正常理由,但是不正常的狀況卻沒有辦法用正常的狀況制止,所以我理解了取消路權的原因。
你前面自己也說過了,現在騎士越騎越兇,我要怎麼相信其他騎士在放寬限制後會突然守規矩?

從我騎車開始,機車的這種危險鑽車縫行為就是常態,因為我總是看到機車不正常的行駛行為,所以我不認同機車會在沒有規範下會正常行駛。
這些騎士也不是真的喜歡造成別人危險,他們只是從沒想過會造成危險。
對機車騎士來說,因為空間足夠,所以會想往前移動,這是一種本能,我知道我要走的路,所以我這麼走。
但是別人呢?別人知道我要怎麼走嗎?如果我要超車,別人會照我想像的路線行走嗎?這些想像從來都沒有一個保證,往往發生碰撞就是如此。

今天假設你是政府,也許禁止這些路權並不是好方法,但是如果有辦法能夠降低人民的傷亡,你難道不會願意實施?所以這些法規就存在了。

我為什麼不主張汽車也要限制?理由更簡單了,我都贊同了取消兩段式轉彎跟禁行機車,我幹嘛還要去限制汽車?
你到底是怎樣,你沒看我從頭到尾都是支持取消禁行機車跟兩段式左轉嗎?
你是希望讓別人以為我反對?還是你希望我反對?
還是你根本從頭到尾都沒看完任何一篇文章?

我提的規範鑽車縫跟過去禁行機車一點關係也沒有,是因應現代駕駛行為,對開放那些路權帶來的影響而提出的安全規範。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今天,汽車從我左方鑽過去的數量,是零,機車也是零。
我基本上騎在車道的中間,汽車從我旁邊鑽過去的話,我也認為很危險,是該禁止的行為,這些駕駛的確該唾棄,但這狀況我幾星期還不一定遇到一次,...(恕刪)

我不信!
但我不會叫你提出証明,因為不需要。汽車是怎麼同車道並行鑽車縫的,所有的機車族都看的一清二楚!就你看不清?你眼中真只有機車嗎?
而如果你是置中行駛,那從你左側鑽過的汽車必然跨越雙黃線!我也是習慣置中行駛,就我四十分鐘買便當的路程,行車記錄器隨便就能拍下幾十台的汽車越雙黃線從我左側鑽過!而今天並不是什麼特別日!汽車鑽車縫是隨時都在發生的!尤其當機車稍微靠右側行駛時,後方速度較快的汽車幾乎每台都會鑽車縫!但在你的「經驗」裡卻變成幾個星期一次的特例?
這種數據差太多了!我不信!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汽車的體積大,幾乎不會從後照鏡漏掉,
機車體積小,除了後照鏡容易漏掉,被其他汽車擋住的情況屢見不鮮,你上youtube看看,有多少事故是這種看不見的問題所造成的?...(恕刪)

你怎麼不說體積大的汽車鑽車縫不甚的話會造成更大的傷亡?空間不夠還硬要鑽,不論汽、機車都是危險的行為!
汽車先天上的設置當然沒有機車靈活,視線死角也會比機車多!汽車駕駛不知本身的視線限制,變換動線時不再三確認後方來車,矇著眼睛就要左偏右偏,出事當然只是早晚問題!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1.直行車紅燈,在車陣中有黃網線通往巷口,機車從車陣右側往前直行,對向過來要轉彎的汽車完全沒有機會看見,兩車就撞上了。...(恕刪)

如果你是機車騎士,你會怎麼做?進入黃網線之前,你會不會放慢速度並確認左右來車?
如果你是四輪駕駛,你會怎麼做?進入黃網線之前,你會不會放慢速度並確認右方是否有機慢車鑽出?
如果你知道怎麼做,那你是合格的用路人!一般合格的用路人都知道如何應付這種情況!矇著眼看都不看就要往前衝,不論汽機車都是找死的行為!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2.雙向各一車道,一台機車A要左轉,對向汽車因前方車流尚未疏通,所以原地未動,機車A左轉中,對向一台機車B從汽車右側直行衝出,差點發生碰撞。...(恕刪)

如果你是a騎士,在你左轉時,你會不會確認對向是否有車流直行?如果你無法確認(視線受阻),你還會轉嗎?賭博式的騎法,就算是所有給雞腿就能換駕照的駕訓班都不會這樣教你!
如果你是b騎士呢?你直行前一定會確認路口狀況吧!我相信你會!所有合格的用路人都會!但如果今天b騎的不是機車而是開車呢?他從對向前車的右側硬是鑽了出來且直線往前衝,那a騎士被撞翻了!這時你會說:a如果採用兩段式左轉就不會發生了對吧?那如果a也開車呢?此時兩個三寶駕駛的兩車碰撞,你還會拿兩段式來說嘴嗎?不會!你會說這兩個人根本就沒有上路的資格!根本就與法令的完備與否無關!你根本就清楚事故發生的因果成因是因為用路人的不注意!但換了交通工具你就更改評價了!就算這不叫歧視,難道就沒有差別待遇嗎?
再強調一次,禁止鑽車縫在平面道路是不可能的事!即便你始終不願承認,甚至選擇性忽視,但它早就融入你通勤的一部份!但我支持你贊成修法禁鑽車縫的觀點!最好鑽一次就罰一萬!這樣檢舉起來也比較有快感!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我不認為取消機車路權是正常理由,但是不正常的狀況卻沒有辦法用正常的狀況制止,所以我理解了取消路權的原因。
你前面自己也說過了,現在騎士越騎越兇,我要怎麼相信其他騎士在放寬限制後會突然守規矩?...(恕刪)

不論是你口中「不正常」的駕駛方式或是愈來愈兇狠的騎士,你可別忘了這都是出現在機車路權戒嚴的當下!簡單說就是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轉根本改變不了這些行為!甚至壓根就沒有因果關係!
如果我們今天多禱告,多燒香拜佛,交通是不是會變的更為祥和?耶穌與三寶的因果關系究竟在哪裡?沒有因果而硬是要套關係,我怎麼會相信你是個支持路權開放的人?但我也不是因為你反對而跟你討論,是因為你提出的觀點真的讓我有話要說!
你也不必期待開放路權後大家的駕駛原則會有什麼改變,因為對大多數合格的用路人來說,本來就沒什麼大問題!講句難聽的,許多扯後腿式為反而反的奇葩怪理由真的只會出現在討論區!現實世界恐怕又是另一回事~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對機車騎士來說,因為空間足夠,所以會想往前移動,這是一種本能,我知道我要走的路,所以我這麼走。
但是別人呢?別人知道我要怎麼走嗎?如果我要超車,別人會照我想像的路線行走嗎?這些想像從來都沒有一個保證。...(恕刪)

何必強調機車騎士?難道你會因為改變交通工具就改變你的本能嗎?如果你是個有洞就硬要鑽的用路人,那一旦讓你坐上四輪,你對交通造成風險恐怕遠遠超過你騎車時!保証?我給你保証,你就真的相信嗎?只有你自己可以給你自己保証!但那依然還是不準數的!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我為什麼不主張汽車也要限制?理由更簡單了,我都贊同了取消兩段式轉彎跟禁行機車,我幹嘛還要去限制汽車?
你到底是怎樣,你沒看我從頭到尾都是支持取消禁行機車跟兩段式左轉嗎?
你是希望讓別人以為我反對?還是你希望我反對?
還是你根本從頭到尾都沒看完任何一篇文章?

我提的規範鑽車縫跟過去禁行機車一點關係也沒有,是因應現代駕駛行為,對開放那些路權帶來的影響而提出的安全規範。...(恕刪)

我先質疑你汽機車明明有相同的行為,為何你獨獨贊同機車路權戒嚴,汽車駕駛就一點責任都沒有?然後你說你已贊同機車路權解嚴所以沒必要去限制汽車?如果今天我們的問答對調,你看得懂我在說什麼嗎?你都贊成解嚴了,還會跟我聊的這麼開心嗎?
我沒有要怎樣,我也不能怎樣吧?不要往心理去,這純粹只是討論,但我希望一切都能是光明正大直來直往的講出內心最真實的想法!但對其它那些為反而反的鄉民,恐怕連這點都做不到!這不正是「對立」的成因之一嗎?但你已經很不錯了!我已經漸漸能感受到你有心討論的誠意!勿懷敵意~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我不認為取消機車路權是正常理由,但是不正常的狀況卻沒有辦法用正常的狀況制止,所以我理解了取消路權的原因...(恕刪)
政府好像還不曾說過如今對機車路權的限制,是因為您說的原因喔?汽機車對立最主要原因就是人民不思考,誤以為兩者是零和賽局。
xboy200 wrote:
我不信!
但我不會叫你提出証明,因為不需要。汽車是怎麼同車道並行鑽車縫的,所有的機車族都看的一清二楚!就你看不清?你眼中真只有機車嗎?
而如果你是置中行駛,那從你左側鑽過的汽車必然跨越雙黃線!我也是習慣置中行駛,就我四十分鐘買便當的路程,行車記錄器隨便就能拍下幾十台的汽車越雙黃線從我左側鑽過!而今天並不是什麼特別日!汽車鑽車縫是隨時都在發生的!尤其當機車稍微靠右側行駛時,後方速度較快的汽車幾乎每台都會鑽車縫!但在你的「經驗」裡卻變成幾個星期一次的特例?
這種數據差太多了!我不信!

你知道路上還有白虛線跟黃虛線的存在嗎?

還有,時間、地點這些不一樣的狀況都可以改變路況與駕駛行為。
你自己也說過了,稍微靠右行駛,汽車就會並行,我也不反對,我上面在描述關門問題時,也差不多是這種樣子,如果我規矩的排隊,機車就會從右邊硬鑽,如果我關門貼邊,汽車的確會從左側並行,我總是選擇跟汽車排隊,所以鮮少在轉彎時遇到汽車並行。

̓̿而你提到必然是雙黃線,那應該代表你行駛的環境主要是雙黃線,與我行走的地方差異非常大,我平常的路線是黃白虛線跟分隔島,只有路口才是黃白實線,我們遇到的路況有所差異也不是不可能的。

汽車超車鑽車縫的情形,對我來說,除非我刻意貼邊行駛緩速行駛,不然我是真的很少遇到,也許是因為我會跟上前車?
基本上,我行駛會跟上前車,汽車鑽車縫超過我並沒有意義,因為即使超過我,我與前車的距離也無法保證他能安全插入。
又或者,因我是黃牌?你前面說的,白紅黃都是一樣的,但就如同事實,兩者的遇到的狀況完全不同。

如果你是a騎士,在你左轉時,你會不會確認對向是否有車流直行?如果你無法確認(視線受阻),你還會轉嗎?賭博式的騎法,就算是所有給雞腿就能換駕照的駕訓班都不會這樣教你!
如果你是b騎士呢?你直行前一定會確認路口狀況吧!我相信你會!所有合格的用路人都會!但如果今天b騎的不是機車而是開車呢?他從對向前車的右側硬是鑽了出來且直線往前衝,那a騎士被撞翻了!這時你會說:a如果採用兩段式左轉就不會發生了對吧?那如果a也開車呢?此時兩個三寶駕駛的兩車碰撞,你還會拿兩段式來說嘴嗎?不會!你會說這兩個人根本就沒有上路的資格!根本就與法令的完備與否無關!你根本就清楚事故發生的因果成因是因為用路人的不注意!但換了交通工具你就更改評價了!就算這不叫歧視,難道就沒有差別待遇嗎?...(恕刪)

從最上面開始說起,你說的很理想,是正確情況會發生的理想,但最終結果除了上述,還有另一些更偏向現實的結果,
a騎士視覺角度受限,無法快速轉彎,雖然沒有造成意外,但是整體左轉車流速度都大幅減慢,

b仗著自己是直行車,有完全的路權,有些會減速,但有些毫不在乎的直行,反正對方必須讓行,

b如果是汽車?那問題簡單了,他鑽不過來,或是就算硬要鑽,正常情況無法快速鑽過,速度亦是能不能來得及看到的關鍵。

交通工具為什麼會影響評價,最主要的就是特性不同。
機車車頭短,你的車前左右視線與車頭不會差距太遠,
汽車車頭長,視線與車前左右有一定程度的差距,
要看到車頭的左右位置,汽車勢必並機車更需要突出道路口,那麼,一個不突出路口是可以看到路況,另一個是車頭不突出就看不到路面,像這樣的差距影響評價是裡所當然的。
像你說的a兩段式左轉對評價的影響,是的,的確會有影響,假設這路口需要兩段式,那a違規當然是問題所在,
假如此時a是汽車?機車兩段式的路段幾乎都有左轉號誌,如果a沒有遵守左轉號誌,我會說a沒有遵守號誌,此時沒有遵守號誌跟沒有兩段式都是用於形容此人違規,除了玩文字遊戲之外,並不會產生爭議。



不論是你口中「不正常」的駕駛方式或是愈來愈兇狠的騎士,你可別忘了這都是出現在機車路權戒嚴的當下!簡單說就是禁行機車跟強制兩段式左轉根本改變不了這些行為!甚至壓根就沒有因果關係!
如果我們今天多禱告,多燒香拜佛,交通是不是會變的更為祥和?耶穌與三寶的因果關系究竟在哪裡?沒有因果而硬是要套關係,我怎麼會相信你是個支持路權開放的人?但我也不是因為你反對而跟你討論,是因為你提出的觀點真的讓我有話要說!


兇狠的騎士的成因,或許可能是,但是因已促成,我無法改變歷史,所以我只能提出從現今促成的結果方面來改善,對鑽車縫的規範化就是其中一種改善,或是你有更好的改善計畫也可以提出。

沒有改善計畫?那就如同你上面說的不相信一樣,我基於自己實際的經驗,不相信單純開放能從實際上改善問題。


何必強調機車騎士?難道你會因為改變交通工具就改變你的本能嗎?如果你是個有洞就硬要鑽的用路人,那一旦讓你坐上四輪,你對交通造成風險恐怕遠遠超過你騎車時!保証?我給你保証,你就真的相信嗎?只有你自己可以給你自己保証!但那依然還是不準數的!


強調機車騎士是正常的,因為這個問題普遍於大多機車騎士的日常中,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汽車的問題在體積大,鑽車縫是一個困難的行為,在難以做到的情況下,造成的問題會大幅減低。
我提的鑽車將規則化也有改善此問題的想法,並非僅僅限縮一方的權力,而是所有人都遵循的一種規範,當然這個範圍也包涵我在內。

也許今天這個規範對現今的汽機車駕駛毫無作用,但是在未來,新的駕駛會產生,他們可能會在自己的行車習慣未形成之前學習交通規則,當他們學習了改善後的新規則,各個用路人在路上行駛會更為安全。


我先質疑你汽機車明明有相同的行為,為何你獨獨贊同機車路權戒嚴,汽車駕駛就一點責任都沒有?然後你說你已贊同機車路權解嚴所以沒必要去限制汽車?如果今天我們的問答對調,你看得懂我在說什麼嗎?你都贊成解嚴了,還會跟我聊的這麼開心嗎?
我沒有要怎樣,我也不能怎樣吧?不要往心理去,這純粹只是討論,但我希望一切都能是光明正大直來直往的講出內心最真實的想法!但對其它那些為反而反的鄉民,恐怕連這點都做不到!這不正是「對立」的成因之一嗎?但你已經很不錯了!我已經漸漸能感受到你有心討論的誠意!勿懷敵意~


好吧,你從頭到尾都沒看清楚我在說什麼,我從頭跟你說明白,我在說的幾個主題是,

1.汽機車如何產生對立,對立的緣由及起源,
起因主要是由於贊同機車路權的一部份人當中,存在一些偏激的支持者以攻擊其他車種的形式來[正當化]自己的立場而造成族群對立。

2.為何會有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的存在,
起因是為了減少傷亡,無論起因合不合理,他就是因此而存在,
我理解這個法規存在的緣由,但並無對他有贊成或反對。

3.我沒有完全贊同機車路權的取消,我對他保持中立態度,他是一個法律,一個試圖降低傷亡的規則,我認為他在降低特定方面的傷亡方面是有效的,但不可免的是也會有其他問題的產生,是一種沒有更好的之選擇下的措施。
是你硬扭轉為我完全贊同限制機車路權,這完全不是我的意思。

其實我也可以這麼說,
你都支持國道高乘載限制汽車路權了,還有什麼理由說別人支持機車路權的限制?
你覺得這上面合理嗎?
因為你上面說我不主張限制汽車的路權,這代表你主張限制汽車的路權,因為你主張限制,所以你就是高乘載的支持者,因為你支持一個實際的汽車限制,所以你沒有理由反對機車路權限制。
沒道理對不對?但是我連上線了,所以我證明了這些關聯,
但這只是單方面的想像,不是你的想法。

這或許就是我們之間溝通的問題所在,你把所有的節點連到[路權],但我說那些的節點是連接在[現今的路況]。
過去是歷史,我無力干涉,我的目標是改善現今以後的道路安全。
看到某些人的回應我也笑笑的啦,說甚麼開放三車道後發現機車用左轉道當超車道,我每天在台北都看到四輪用左轉道當直行車道,還有超車道呢
bulahe wrote:
不是這樣吧,應該是那...(恕刪)

當初還不是有哥倫布和麥哲倫這樣的人物在
你們這些井蛙會知道美洲大陸還有地球是圓的嗎?
還老鷹掠食者咧,最好一輩子待鳥籠啦,對了,開放可以飛出鳥籠的時候記得不要飛出來喔,因為粉危險
印象中兩段式左轉與禁行機車的施行 跟安全完全無關

只是因為要管理數量大增的交通工具 政府想要便宜行事的政策而已

同時也無相關數據表明實施兩段左轉與禁行機車後事故率有下降


過了一二十年後導致的後果出現了 大部分人只會靠邊騎

靠邊騎的眾多風險我就不贅述了 最可怕的是觀念的錯誤

常常看到的外側左轉以及把路肩當車道騎就是例子

他們根本不曉得這種行為是錯誤且可能致命的

而長久以來這樣的行為同時也造就開車的人常常認為我最大 機車就是要去旁邊的思想

當然雞腿亂發也是問題之一

我認為只有使機車路權回歸正常化 這些問題才會慢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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