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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39 wrote:
我在講的是「二手市場裡,風險跟黑箱同時存在」,你先把我整篇縮成「你遇到一次風險」,再跑出來教我風險≠黑箱。這就是標準的偷換概念:先把結構問題個案化,再用個案回頭否定結構。
我分得很清楚的是:正常風險可以接受,刻意黑箱不該被合理化;搞不清楚的,反而是你一直把我的經驗當成你論述的素材,卻假裝自己在客觀分析。
你跟上面那位一邊偷換概念、一邊笑別人分不清風險跟黑箱,老實說,看完只覺得你邏輯整理能力有待加強,不是我分不清,是你硬要把簡單的東西搞亂來講
你合併前另一篇我有看
你以為我沒看嗎?
你就是篤定你那案子是車商在黑箱搞你啊
什麼是風險? 什麼是黑箱?
正常風險可以接受? 那怎樣叫正常風險?
你這個案子是正常風險嗎?
顯然你認為並不是, 是店家黑箱, 不然怎麼跑上來PO網公審店家?
我當然笑你分不清風險跟黑箱啊
告訴你你對店家不滿意可以去走法律途徑不叫客觀?
那請問怎樣叫客觀?
先說別人層次低
又說別人邏輯整理能力有待加強
請問你的層次在哪?
你的邏輯整理能力又在哪?
自己窮買不了新車只能買二手車當然不會有錢請律師
不直接點破你而已
再說了
請問你有證明了店家是黑箱嗎?
當然是沒有, 所以你也不敢提告
沒辦法證明店家黑箱, 卻上網公審說店家黑箱
請問你的層次在哪?
你的邏輯整理能力又在哪?
真的有層次, 真的有邏輯, 麻煩去證明店家是故意黑箱搞你
路人39 wrote:
路人39 w...(恕刪)
第一篇:質疑的是「億大的專業程度」。
第二篇:寫「億大的處理方式」,我也說了——這部分我可以接受。
第三篇:在談「整個二手車市場的黑箱文化、資訊不對等、避重就輕、話術」。
這些你自己上網查二手糾紛,幾乎一大半都跟這些有關,難道不是事實?
第四篇:在講「你們這些酸民」,動不動檢討被害人,
一句「不聰明」「活該」就把事情蓋過去,好像只要買中古車出事,就該被你們修理一輪。
你完全沒把這幾層分清楚,只抓著「我在網路買車」「我出來發文」「我一定是怪車商」在那邊打轉,
然後開始上綱到什麼層次、邏輯、窮才買二手、沒錢請律師這些人身攻擊。
我在做的是把過程講出來,順便討論二手市場的問題;
你連內容都沒看完整,就急著對我下診斷——
邏輯有問題的到底是誰,你自己先把文看完再來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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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4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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