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騎著重機綠燈在內車道閃著方向燈要左轉,結果對面車道 來個騎機車的警察!竟然就停在對向車道, 對我細細念! 還比著遠遠的那邊的 機車待轉區要我過去待轉!!我很迷惑的, 終於搞清楚!比比 前面的紅貼紙! 看看沒車就轉過去離開了!真是的! 連警察都這麼不專業了!難怪很多汽車駕駛 看到重機騎快車道 看不順眼!政策宣導經費 麻煩來宣導政令好嗎! 不要老是變成主官的形象廣告啦!!
沒關係...這種警察連理都不用理他要是他想攔你...叫他去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查出來唸給你聽...他若念不出來...你就直接報案110說有發現"假警察"在假裝執勤陪這種目尛的警察雖然很浪費時間可是可以拍下牠們碰一鼻子灰的糗樣應該很爽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就是交通部規定的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路權可以行駛內側快車道與不用兩段式左轉的條例
請他出示證明,並把他編號記下來打去督察室檢舉,請他們加強員警的基本專業當然前提是你有記下這些號碼,當場打比較有用台北市警局督察室(02)23319433台中市警局督察室(04)23273953高雄市警局督察室(07)2825882內政部警政署督一組: 02-23974680督二組: 02-23949581督三組: 02-23943644值日官室:傳真 02-23925641勤務中心: 02-23218653民眾服務中心:0800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