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牌和黃牌路權一樣
那為什麼不統一一個顏色就好啊?
很好玩嗎? wrote:
當初只是因為交通部不了解重機特性所以直接拿汽車最小排汽量550cc當做重機可上高速公路的依據,所以才另外劃分了一個紅牌。...(恕刪)
沒錯喔,當時重機都是黃牌,沒有紅牌的
用現在的眼光來看過往的事情,才能感覺到當時真的很沒道理,但卻真的就做出了這個決策
把一個251cc以上黃牌的機車,拿出自小客最小排氣量的這個標準來硬是畫一刀切兩半,其實追根究柢根本就沒甚麼必要
因此卻要弄出兩套牌色
現在回頭來想想,幹嘛要用汽車的排氣量來把摩托車分類? 摩托車有自己的特性,就規定重機的規定就好了
還有,重機就是一台性能等於或高於汽車的摩托車,以前規定他就是汽車,要停汽車格,要照汽車走,不能當作摩托車了
但這幾年看下來,幹嘛要畫地自限,腦袋守舊? 為什麼一台摩托車性能比較好,停車就一定要停汽車格,它可以停機車格也能停汽車格啊? 有人會說為什麼兩個都可以要? 我反倒要問: 發揮最佳效益,又不占用汽車車位,利人又利己,為什麼不做?
以前沒想通的,時代進步了,腦袋也要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