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行法令下,紅黃牌在公有停車位多數得停汽車位?這對於一些騎像Vespa,SR400之類車身跟150相距不遠的車主來說應該是相當無耐吧?小車停大位給人感覺是挺浪費空間的。是不是該建議相關單位紅黃牌停車應該以車體及外觀尺寸大小為停汽車位或機車位依據。甚至再讓汽車停車位從中劃一藍線,綠線或白虛線的,讓車位的利用更有效率,也能部分解決紅黃牌車友頭痛的停車問題。
沒有紅、黃牌的話,汽車格還是常常不夠停啊我騎黃牌,但我願意付費停汽車格,就是位置大車子不怕被鄰車弄傷而且擠的跟沙丁魚一樣,接近200公斤的車怎麼牽出來用車身大小沒道理,那smart fortwo不也浪費一半的空間不是嗎?
mieee77 wrote:也不是要拿皮尺量,...(恕刪) 其實就算是美式機車這種大傢伙停汽車格也是「浪費」!機車就是機車,再大也大不過汽車,量尺寸是多餘的~強制大重停汽車格只是為了方便收費而已!這八成是代收業者的「建議」吧!行政無能!拿人民權益來陪葬又一實例~
zoidspkpk wrote:例如這樣嗎 FB上...(恕刪) 汽車格停幾台收費就除以幾機車格停幾格收費就乘以幾有很難嗎不過很多機車格一格塞兩台很討厭就是了不知道有沒有罰則這樣汽車族有比較爽這樣機車族有比較不爽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