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100撞擊靜物...是撞擊...不是光是滑倒!!你看最近高速公路車禍新聞(台南大灣交流道)...如果是一排重機守法慢行下交流道,後方一撞,真的是..肉包鐵了!!要不政府規劃把防摔衣,機車安全氣囊列為重機上高速公路標配!!
id104140alex wrote:時速100撞擊靜物...是撞擊...不是光是滑倒!!你看最近高速公路車禍新聞(台南大灣交流道)...如果是一排重機守法慢行下交流道,後方一撞,真的是..肉包鐵了!!要不政府規劃把防摔衣,機車安全氣囊列為重機上高速公路標配!!...(恕刪) 所以你又要檢討被害人了嗎?不是有貨車司機要抗議重機上國道,說貨車司機禁不起一起事故;還有開放重機上國道沒關係,請先取消職業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條例及業務過失致死條例。大灣交流道這件來看,貨車司機確實是需要取消這條,只是有點來不及了。
反正重機的思維就是...我繳汽車的稅,我的路權是汽車,但我本質是機車....可以開快車道,可以騎慢車道,可以鑽車縫,我還想上高速公路...我個人非常讚成機車上國道...只要不守規則的都出車禍死光了....剩下的都是守規則的!!前提是...別影響無辜的後車!!
只能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 [函釋]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大家都是動力機械,兩輪沒有比四輪"細漢"而是各有優缺點id104140alex wrote:反正重機的思維就是...我繳汽車的稅,我的路權是汽車,但我本質是機車....可以開快車道,可以騎慢車道,可以鑽車縫,我還想上高速公路...我個人非常讚成機車上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