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01上的資料是我真實資料,願負法律責任。
週六(21日)我家小孩在家中接到大樓警衛的來電,
警衛說:我們偷竊別人的單車而且加以改裝,
請我們到地下室單車停放區跟所謂的車主說明。
小孩跟我說明後我和小孩都覺得納悶,
車主說這車子是他這2.3天前被人騎走,
而且還被上鎖也裝上照後鏡和鈴鐺加以偽裝!
***這也太扯了吧,偽裝太簡單了吧!!
***我家小孩前2年國1和國2時都還騎他去上學呢,
***國3小孩長高才改騎另一輛新買的單車,
***因此放在地下室單車停放區1年多,
***上星期才騎出來清洗和裝上新車時一起買的照後鏡和新買的鈴鐺騎出去上班。
明明這台捷安特是我們大概10年前買的新車,
(只是當時在哪家買的怎麼都想不出來)
怎麼一下子變成別人的?
還要跟別人解釋車子來源!!
這口怨氣怎麼嚥的下去!
費了一番口舌(小弟口才實在不怎麼樣)
對方死不相信,小弟心中實在悶到極點。
而且買入時間久遠,當時的證明文件已不存在,怎麼證明?
對方還提出他有我們這台的車身序號證明車子是他的,
還質問我們知道捷安特的車身序號在哪?知道嗎?
這下完了!有理也說不清了,
買來10年我們都還不知道哪裡有車身序號?
**對方說:一台1萬多的捷安特哪有可能不知道?騙肖耶!!**
明明這台當時我們買的,而且才買6千多元。
爭執一段時間後,對方竟然放棄,
跑去把我們車子被他已經上鎖的鎖解開後直接回家!
我回家後越想越不甘心,好像變成對方讓給我們!!
還好我們想到以前有和小孩騎出去得生活照,而且差不多是5.6年前的,
現在裝在車上的照後鏡也是當時那一個,打氣筒架子.大鎖都和照片如出一轍!
還有後來壞掉換過的變速器左右把手,全台灣不可能有另一輛一樣的!!
這下足以證明單車是我的吧!回去列印出照片後想說鐵證如山了,
心中比較踏實點,也順便請了警察到場。
警察來了之後說證據都沒有很足夠,問雙方要不要控告,
聽到上法院我嫌麻煩,對方態度也軟化下來,
我就想說車已要回來,算了吧!!
剛剛打捷安特客服已經下班沒有受理,
我想知道車身序號是否以查出我的對我有利的購買證明?
但是這2天心中委屈和回想對方當時好像抓到小偷的那種種,
已經2夜無法入眠,真的很委屈!!
絕對不想這樣就放過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