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日本的網站,發現正在推行所謂的Share the road概念,路權的劃分不應只有汽機車與行人,應當再規劃出自行車的路權。在台灣的交通現況,除了封閉型的自行車道維自行車專用道外(應該說是休閒專用道吧??!!),一般風景區或郊區規劃的自行車道,通常與馬路混在一起,其安全性也是堪慮。
只能怪台灣地狹人稠,都市計劃又亂七八糟,馬路上的慢車道通常是路邊停車的地方,所以機車只能走快車道,而行人道呢?像日本一樣行人與自行車共用人行道?也不太可能,除了台北有計畫的部份段外,要行人與自行車共用人行道真的不容易,尤其是台北市以外的城市鄉鎮,人行道就是住家用地的延伸,不是被花盆佔著,就是被機車停車佔用,更扯的是人行道的中央突然擺著一個電信箱或變電箱,連行人都無法走,真搞不清楚幹麻做人行道!
所以,連行人都不能好好使用人行道,只能與汽機車爭道了,更何況是自行車,當然也只能與汽機車爭道,穿梭汽機叢林了...
Share the road的觀念最早是從歐美開始的,近年來日本也開始推廣這樣的概念,
希望最近的單車熱,能趁機將這樣的概念推廣起來,
最好推到交通部長及各級官員的迂腐的腦袋中。
日本自行車路權的演進:
1.汽車與自行車共行的時代(昭和30年代)
當時也跟台灣一樣設有慢車道,自行車只能在慢車道通行。

2.當汽車增加,自行車允許與行人共用人行道(昭和45年)
因為汽車增加,因此修改道路設施規範,取消慢車道,
自行車被趕出車道,與許在人行道上行駛。

3.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的誤用(現在)
當初允許自行車使用人行道,再加上汽車增加快速,
因此大家就將自行車行駛於人行道當做理所當然。

4.為了有效區分路權,現在主要都市的人行道上會再劃分出自行車道,
區分行人與自行車的空間。

以下是日本各地嘗試將自行車路權區分出來的兩種作法:

Share The Road 的貼紙與車衣(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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