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dera wrote:我有說每條路速限都一...(恕刪) 小弟我沒說相同,只是說一般道路為何會有兩個最高速限這樣且不說更換交通號誌,還有考駕照的題庫,以及更換測速設備,這些都是取之於民的,卻用之腳踏車。而且閣下可以想像,上下學時間一堆小朋友以15以下時速塞在校區附近會是什麼狀況
isdera wrote:現在有定單車速限嗎?...(恕刪) 讓小弟從新說來,這位大大一直繞著小弟(兩個速限)的話題在轉,而小弟則是強調(最高速限要相同)(非指汽機車&單車設不同最高速限)這樣邏輯怎麼亂了?是您亂了吧?
jason00124 wrote:小弟我沒說相同,只是...(恕刪) 唉........根本沒人說一般道路規定15kmh是合理的! 包括我!!反正講到這,已經可以感覺你在硬凹!再講沒意義!我不會再針對你在本樓發言,而且我說到做到!呵呵~
jason00124 wrote:好像小弟我第一篇回文...(恕刪) 大馬路也是官方道路阿............Orz兩種限速真的也不稀奇阿....Orz你的意思汽車要有汽車道機車要有機車道砂石車有砂石車道自行車有自行車道大客車大客車道都不能碰撞就對了....我也很希望台灣大到有那麼多道阿哪天要拓寬道路徵收到自己家的房子就會叫了不用pm給我啦...這邊談就對了你那自行車..不用繳道路上的稅金..卻要一條自行車單獨道路同理可証是否繳了比較多稅金的應該要先做單獨的道路砂石車..大客車..汽車..連結車...機車....這些都要單獨的道路...而且是有分隔島分開的...是吧我這樣說也很合理吧...為何其他繳了比較多錢數量又多的沒有反而自行車需要?...這點你要自己想想......又pm因為你意思是說在一般道路沒新增專用道..那為何會有兩套標準不同的車輛本來就有限速公車其實有限速40公里的耶......這樣不合理嗎?我覺得很合理........公車隨便一踩都可以超過40公里吧...其實機車應該市區限速40.郊區50(我記得筆試有寫到)那種鄉下大路60..70的限速應該不是給機車看的..(只是大家沒理會)這樣是否所有車輛都應開分開來算...每種車給他一個道..一種限速
神戶齊 wrote:大馬路也是官方道路阿...(恕刪) 忍不住了,看來是小弟我的表達方式有問題,小弟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要增加(單車道)這件事情怎麼無中生出這件事情了?且小弟我都已經強調是(官方指定 單車道 可以限速)怎麼都沒人看到這行字呢?至於專用道更是沒有提過的事情,而您說的公車限速問題,是否在路上有看過公車限速牌?公車規定小弟我不懂,但我想那是考照的時候就有強調的事情,單車不需要考駕照所以他的規定是需要(標誌)的,也就是說如果真有規定,那政府就必須提出公帑來設立標誌,以及更改考照題庫內容,而且小弟我從未說過(車種不同要分道)這件事,不過小弟我道是常見(禁行機車)這種字眼請別再誤解小弟我的內容了。請別再誤解小弟我的內容了。請別再誤解小弟我的內容了。請別再誤解小弟我的內容了。請別再誤解小弟我的內容了。
Billy.Huang wrote:人民沒有義務為明顯不...(恕刪) 很贊成您所說,政府和人民之間不是像我們在討論區所說的"你行你來"但這僅是這是對您的水準而言,因為您理性的沒有用謾罵侮辱的言詞,來表達您的看法人民有其權利表達意見,也有權利批評,但是用"腦殘"這種侮辱含意很深的文字,對事情並沒有幫助就我看來只不過是網友因為被謾罵的對象是政府官員,外加在這叫囂似乎不用負責的一種發洩(被罵對象如果不是政府官員,可能這官司就有得打了)如樓下網有所說,何不留些口德~還是老問題,只想問那些罵腦殘的人,你沒辦法提出比你所謂"腦殘"的人,提出更好的方案那你是什麼?
jason00124 wrote:忍不住了,看來是小弟...(恕刪) 這樣意思不就是說自行車專用車道才可以限速....大馬路不是專用道就不準限速...Orz那意思大馬路要限速不就還要專門開個自行車專用道....你在信件明明就說自行車 only這不是專用道..難道機車可以騎進去?可以進去就不是only了...如果真的所有規定都要標誌的話那就不得了了只要是非斑馬線的地方..行人都禁止穿越(在台北站前就知道..亂穿越馬路會被開單的)這樣是不是整條馬路要插滿禁止穿越馬路..
神戶齊 wrote:這樣意思不就是說自行...(恕刪) 小弟我是指河濱單車道那種地方才予以限速,當然這只是小弟我的看法,並非指一定,畢竟小弟我只是個老百姓,輪不到我來決定,小弟我不會再出現於這個主題了,話不投機會傷和氣。在此跟各位前輩說聲抱歉,因為小弟我幼稚的言論造成大家眼睛上的傷害,實感遺憾。